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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深读·政治纵深

余杭:“六步法”防止“灯下黑”

  今年1月,余杭区纪委为加强纪律审查的源头规范管理,开始试运行《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六步法”》。截至4月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33件,同比增长104%,暂存线索件数大幅下降。

  “纪检体制改革后,人员力量得到加强。‘六步法’的实施,让新转隶过来的同志快速地熟悉业务,同时因为流程的再优化明细,使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升。”余杭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解释了这组数据的成因。

  “六步法”是余杭区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针对问题线索的受理、分送、处置、报结、统计、归档等六个环节进行的明细规范。

  相较于原来问题线索管理不够规范,承办人及承办室有较大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六步法”对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间作了明确限定,同时规定问题线索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管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六步法”特别突出了管理的留痕化,6个环节涉及的清单表格就有29张,每个承办室确定一名问题线索专管员,负责各室内部问题线索流转监督工作,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纪检干部手中的权力,防止“灯下黑”,避免私存线索、接受请托、办人情案等现象。

  为了强化制度执行,余杭区纪委还将“六步法”编印成了口袋本,每位纪检干部人手一册,同时从微信和网站上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布。

  “六步法”是纪委对问题线索处置流程的内部规范性制度,是否有必要进行对外宣传?

  “这是制度规范,同时也是一张权力清单。进行对外宣传,就是要让群众也知道哪些事儿是纪委可以干的,哪些事儿是不可以干的,让群众一起来监督,避免出现‘牛栏关猫’的情况。”余杭区纪委领导回答了笔者的疑问。

  “发现的问题线索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承办室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处置意见;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纪委把这些工作要求“曝光”得很彻底,就是让群众清楚纪委的工作流程,邀请群众对纪委工作进行监督。

  步骤、承诺、清单,确保责任到人,为执纪者划定了执纪审查的“安全线”,更是余杭区纪委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接受监督的“廉洁承诺书”。 (常乐平)


浙江日报 深读·政治纵深 00011 余杭:“六步法”防止“灯下黑” 2017-05-11 浙江日报2017-05-1100032 2 2017年05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