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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改革再传佳音

第二批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公布

  本报杭州5月4日讯 (记者 董洁 金春华) 5月4日,记者从省数据管理中心获悉,我省已于近日公布第二批28个省级单位1146个数据项的共享权限,包括法院判决和失信信息、国税纳税稽查信息、省电力公司欠费信息等数据,进一步打破省级部门“信息孤岛”,全面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进各领域信息共享利用,是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的重要一环。3月3日,我省公布第一批《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向各级政府机关、行政服务中心先行开放了29个省级部门2600余个公共数据项的共享权限。截至5月初,省数据管理中心共收到91个部门的1074个接口调用的需求;其中,人口和婚姻接口的调用次数最多,已超5000余次。

  信息共享是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基础保障。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是全省首家申请调用的单位。省级部门的数据共享,使衢州办理公积金业务进入“无证明”时代。如今当地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和购房资料,就可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获得授权的窗口人员会从数据共享平台上调用申请人的收入、征信、婚姻、房产等相关信息,然后进行审批。实现这一过程,以前要跑很多趟、经过7个部门才能办好,现在只跑一个窗口,不到1小时就可以解决。

  为在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相关工作,今年5月1日,《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个省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部门打破数据壁垒、实行数据共享的义务,并规定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可以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服务对象提供,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调用共享数据有严格的要求。为保障数据安全,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使用共享数据的单位应提前提出申请,并明确数据需求和应用范围;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要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且仅当事人授权后才可共享。

  据悉,我省公共数据共享的范围还将向市、县(市、区)延伸,建成省、市、县(市、区)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今年6月底前,全省各设区市将完成本级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接入全省平台;年底前,各县(市、区)将完成本级及所辖乡(镇)村(社区)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并接入全省平台。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第二批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公布 2017-05-05 浙江日报2017-05-0500004 2 2017年05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