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1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设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3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有从业人员1865人,其中在编1002人,非在编863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68202家,新开户单位22725家,净增单位18365家;实缴职工650.5万人,新开户职工122万人,净增职工48.2万人;当年缴存额1038.2亿元,同比增长17%。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6800.2亿元,缴存余额261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11.6%。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为765.8亿元,同比增长19.3%;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3.8%,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4182亿元,同比增长22.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8万笔685.4亿元,同比增长1.4%、3.1%。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3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1.4万笔4433亿元,贷款余额262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8%、18.3%、17.6%。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00.2%,比上年同期增加5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4.9亿元,所有项目贷款本息已结清。
(四)购买国债:2016年,我省无购买国债情况。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138.4亿元,当年归还67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194.8亿元,融资余额122.8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51.6亿元。其中,活期12.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28.2亿元,1年以上定期11.5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99.6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100.2%,比上年同期增加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86.8亿元,同比降低9.8%。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9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8.8亿元,国债利息收入0亿元,其他收入0.1亿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51.4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2.1亿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2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3亿元,其他支出5.8亿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35.5亿元,同比降低49.6%;增值收益率1.5%,比上年同期减少1.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1亿元,提取管理费用3.5亿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9亿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3亿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4亿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4.7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4.8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4.5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人员经费2.3亿元,公用经费0.5亿元,专项经费1.7亿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4061.8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16%。
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逾期贷款,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74.4亿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6.6%,比上年同期减少0.4个百分点,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0.2%,比上年同期增加0.01个百分点。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未发生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577.8万元。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全省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8.9%、15.3%和1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9.5%,国有企业占5.6%,城镇集体企业占1.6%,外商投资企业占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8.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其他占10.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6.2%,国有企业占14.2%,城镇集体企业占1.5%,外商投资企业占5.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其他占9.7%。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0.3%,中等收入群体占36.1%,高收入群体占3.6%。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905.3万笔765.8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8%,租赁住房占1.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3.7%,其他占3.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789.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7%,比上年同期减少2.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65.1亿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33.6%,90~144(含)平方米占52%,144平方米以上占14.4%;新房占65.6%,二手房占34.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1.2%,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8.2%,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6%。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5.9%,中等收入群体占58.9%,高收入群体占5.2%。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6466笔30.5亿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8.5亿元,异地贷款余额38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2万笔263.7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594.5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3.3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4万笔385.6亿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3.9亿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省(区)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10个,贷款额度14.9亿元,建筑面积共101.7万平方米,可解决12415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6个、额度12.2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1个、额度0.9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3个、额度1.8亿元。所有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1.3%。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省级建设、财政、人行等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决策部署,不断清理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及时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编制完成全省住房公积金十三五规划。一是适当降低缴存比例。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批准后,允许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推进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为防止公积金存款存放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按照省政府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省直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制订并实施住房公积金资金的竞争性存放管理。三是探索政策举措试点。积极探索农民工进城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探索推出住房公积金支持危旧房改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旧住宅加装电梯等扶持政策。
(二)当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以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的2016年度行政专项监督检查,对杭州、宁波、温州、金华、衢州、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了现场督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省直及绍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资产情况、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管理运作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省财政厅以财务管理、资金运行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对温州、湖州、丽水三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住房公积金完整、安全、平稳运作。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按照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要求,继续优化业务流程、延伸服务网点、缩短审批时限、延长服务时间,杭州市推出信贷集中审批和缴存提取银行委托服务,宁波市建立住房公积金服务“一条街”,嘉兴市实现乡镇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衢州市运用大数据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无证明办理。实现了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项目(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功能的全覆盖,成为全省十项民生实事项目中首家实现全省全覆盖的项目,截至2016年底手机APP查询申请达52.6万人次。全省“12329”短信平台已经建成,实现所有中心(分中心)12329短信功能的全接入覆盖,2016年已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主动发送短信3351.5万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全省各地均已完成与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数据的联网及采集,初步实现对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的日常考核、动态监测、规范管理、统计分析和信息共享。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全省所有设区城市和省直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均已进入后期建设或使用阶段。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双贯标”成效明显,宁波、台州、舟山三市“双贯标”工作已通过建设部组织的专家验收,湖州、衢州、丽水市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及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已上线。
2017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明确定位,按照我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和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要求,积极支持合理的自住需求,切实用好住房公积金,为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各中心情况表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中心(分中心)名称 | 缴存 | 提取 | 个人贷款 | 试点项目贷款 | 国债余额 | 公积金存款额 | 资金运用率 | 增值收益 | ||||||||
实缴人数 | 缴存总额 | 缴存余额 | 期末个人提取总额 | 发放总额 | 贷款余额 | 个贷率 | 逾期率 | 发放总额 | 贷款余额 | 逾期率 | 增值收益 | 增值收益率 | ||||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77.1 | 1667.2 | 607.7 | 1059.5 | 961.6 | 581.9 | 95.8 | 0.023 | 7 | 0 | 0 | 0 | 31.6 | 95.8 | 6.8 | 1.2 |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25.2 | 1191.8 | 417.3 | 774.5 | 683.7 | 393.8 | 94.4 | 0.014 | 6 | 0 | 0 | 0 | 26.2 | 94.4 | 5.7 | 1.4 |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55.1 | 632 | 315.2 | 316.8 | 494.5 | 307.6 | 97.6 | 0.022 | 0 | 0 | 0 | 0 | 9.3 | 97.6 | 4.6 | 1.5 |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54.1 | 479.4 | 176.1 | 303.3 | 332.1 | 198 | 112.4 | 0.003 | 0 | 0 | 0 | 0 | 8.9 | 112.4 | 2.6 | 1.6 |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0.5 | 295.9 | 121.6 | 174.2 | 243 | 142 | 116.8 | 0 | 1.7 | 0 | 0 | 0 | 3.9 | 116.8 | 1.7 | 1.5 |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45 | 433.9 | 167.8 | 266.1 | 272.9 | 164.2 | 97.9 | 0.024 | 0.2 | 0 | 0 | 0 | 13.9 | 97.9 | 2 | 1.3 |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6.3 | 401.3 | 176.4 | 224.9 | 314.8 | 185.3 | 105.1 | 0.002 | 0 | 0 | 0 | 0 | 7.5 | 105.1 | 2.8 | 1.7 |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6.7 | 218.1 | 73.2 | 144.9 | 163.4 | 83.4 | 113.8 | 0 | 0 | 0 | 0 | 0 | 5.9 | 113.8 | 1.4 | 2 |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1.9 | 158.7 | 60.6 | 98.1 | 109.3 | 62.6 | 103.4 | 0.002 | 0 | 0 | 0 | 0 | 3.8 | 103.4 | 0.7 | 1.3 |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8.6 | 398.1 | 173.6 | 224.6 | 302.4 | 177.8 | 102.5 | 0.012 | 0 | 0 | 0 | 0 | 12.5 | 102.5 | 2.2 | 1.4 |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6 | 208.5 | 91 | 117.5 | 169.4 | 105.3 | 115.7 | 0.011 | 0 | 0 | 0 | 0 | 6 | 115.7 | 1.7 | 1.9 |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44 | 715.3 | 237.6 | 477.6 | 385.9 | 222.7 | 93.7 | 0.032 | 0 | 0 | 0 | 0 | 22.1 | 93.7 | 3.3 | 1.4 |
合计 | 650.5 | 6800.2 | 2618.1 | 4182 | 4433 | 2624.6 | 100.2 | 0.016 | 14.9 | 0 | 0 | 0 | 151.6 | 100.2 | 35.5 | 1.5 |
单位:万人、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本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201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