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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七大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本报杭州4月27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范跃红 汪璆) 查询办案流程不用“跑空趟”,控告、检举、揭发不吃“闭门羹”,律师申请阅卷不再“折返跑”。4月27日,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承诺在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等7个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

  据介绍,这7个“最多跑一次”事项具体包括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控告、检举、揭发,律师申请阅卷,辩护律师约见承办检察官,未羁押简单案件当事人告知讯问,查询档案文书和下级院解决工作难题。今后,群众可以在家通过线上平台和电话轻松申请和预约上述相关事项。

  如何确保承诺不开“空头支票”?记者了解到,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以省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公开微信服务平台、检察院官方微信、12309服务热线电话及检察服务大厅为阵地,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使在线咨询、网上办理成为重要服务渠道。

  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普遍设立检察服务大厅,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案件查询、律师阅卷、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开展检务督察,不定期进行暗访,对全省检察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约谈,严重的予以问责。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检察七大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2017-04-28 3528565 2 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