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评估失能老人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迈出关键一步
记者 张冰 县委报道组 盛思佳 张文燕 通讯员 薛一纯
本报讯 (记者 张冰 县委报道组 盛思佳 张文燕 通讯员 薛一纯) 3月27日,嘉善姚庄镇的养老中心,包括曹老先生在内的16位失能老人,成为省内首批失能评估对象。 由此,嘉善正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第一批补贴有望在今年5月发放到位,我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迈出关键一步。
目前,嘉善居家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个月可按照20元/天(其中10元为护理券,提供上门专业健康护理服务)标准享受补贴;也可选择养老机构或是医疗机构,分别可享受34元/天和28元/天补贴,补贴每月会发放给失能人员所在养老机构或者医疗机构。
“第一批补贴预计5月份发放到位。”嘉善县人社局副局长李永金说。以曹先生的父亲为例,老人现在日常起居全由他人照料,每月花费1760元。若被评估为重度失能,今后住养老院每天可享受28元护理补贴,每年可减轻1万元左右负担。
据了解,失能人员家属可到当地村委会或社区提交申请,再由工作人员统一到各村、社区上门进行失能评估。评估小组由一名医生和一名社工组成,在评估对象家属见证下,对评估对象家庭状况,穿衣、进食、洗漱、上下楼等是否需要他人帮助,以及患有哪些疾病等进行问询。现场问询结束后,评估人员将调查表内容录入电脑系统,得出评估对象的失能程度。评估结果在经过专家评审和公示后,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要求的,由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到社保部门,再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护理补贴。
作为浙江省内两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县,嘉善、桐庐均已出台试点方案,规定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为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保险基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重筹集,个人每年缴纳30元,剩余部分由政府补助和医保基金承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员等群体和个人的保险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桐庐近期也将开展失能人员评估工作,为下一步发放长期护理补贴做准备。
根据试点方案,两县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可享受护理保险待遇。例如,嘉善将失能评估结果分为一级至六级,暂定五级、六级为重度失能。今后,两县还将根据护理保险筹资水平和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扩大保障范围,适时将中度失能等人员纳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