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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我省检察机关
推进绿色司法

  本报杭州3月30日讯 (记者 翁浩浩 实习生 陈嘉 通讯员 史隽) 3月30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色司法理念,去年一年对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8954人、不起诉9935人,同比分别上升21.76%和42.66%,逮捕后判3年有期徒刑以下轻刑案件比上年下降5.08个百分点。今后,我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推动绿色司法相关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使绿色司法理念真正化为我省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的助推器。

  去年3月,省检察院率先在全国提出绿色司法理念,旨在让全省检察机关通过规范、理性、文明的司法活动,构建法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去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围绕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这一重点,努力寻求案多人少司法“雾霾”的理性破解之道,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简案速办、难案精办,实现司法资源的最优配置。目前,全省多个检察院正有序推进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在提升办案效率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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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 3395621 2 2017年03月3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