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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我省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逾半浙江人基层就诊

  本报讯 (记者 郭兴华 通讯员 吴燕萍 张杨燕)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我省基层医改不断推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分级诊疗的基础不断夯实,超过一半的浙江人选择在基层就诊。

  2016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28149.5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50.53%,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加上在乡镇的160多家县级二院、三院,基层就诊占比为56.18%。基层住院人次比上年增长10.57%,乡镇卫生院床位使用率为49.31%,比上年提高3.9%。

  我省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率95%以上;村卫生室建设达标率91.4%,比上年提高3.6%。有107家乡镇卫生院被国家卫计委命名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全面开展。

  全省各地积极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提质扩面。至2016年底,全省11个市和89个县(市、区)均出台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文件,提前实现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各地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建设亮点纷呈。绍兴、台州等地的医保差别化支付同步实施,签约服务经费落实到位,衢州等地将残疾人康复、医养结合与签约服务紧密融合,提高签约居民感受度和满意率。杭州、宁波、温州、舟山、金华、台州等6市出台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的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居家护理、上门巡诊等个性化签约服务的开展。

  2016年,全省共规范签约1175.9万人,规范签约率为24.28%,其中10类重点人群规范签约808.9万人,占总签约人数的68.79%。

  据了解,自2015年全面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以来,全省各地已基本建立签约服务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框架,五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签约关系。

  家庭医生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手段。今年,国家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实现这一目标,除了提高家庭医生的服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我省还将制定一系列吸引居民主动签约的优惠政策,增强居民签约意愿。

  就医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责任医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巡回医疗等居家医疗卫生服务。

  转诊方面,要通过上下联动,使责任医生拥有一定比例的大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用药方面,对于签约慢病患者,可以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

  医保支付方面,要同步实施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如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签约居民基层就诊可得到更高比例报销等。

  通过这些“红利”,让百姓真正感受到签与不签有差别,感受到签约对自己的健康有保障,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由“被动签约”向“主动签约”转变,自愿主动到信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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