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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2016年度
平安市、县(市、区)
拟表彰名单公示公告

  根据《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浙委[2005]8号)及相关要求,现将我省拟表彰的2016年度平安市、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公示时间从3月20日至24日,共五天。举报受理单位、地址和电话:中共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省府路省行政中心10号楼,邮编:310025)。

  联系电话:0571—87052449、87050534(传真)。

  中共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2016年度
平安市、县(市、区)
拟表彰名单公示公告
2017-03-21 浙江日报2017-03-2100005 2 2017年03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