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提升目标
水质提升目标
地区 | 水质提升目标 |
绍兴市 | 全市域剿灭劣Ⅴ类水。128个市级考核断面(包括70个市控以上断面)彻底剿灭Ⅴ类水,Ⅰ~Ⅲ类水断面比例达到80%以上,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6%以上。 |
越城区 | 全面剿灭劣Ⅴ类水。27个市级水质考核断面彻底剿灭Ⅴ类水,Ⅰ~Ⅲ类水断面16个,占59.3%;水功能区达标断面22个,占81.5%。 |
柯桥区 | 全面剿灭劣Ⅴ类水。29个市级考核断面Ⅰ~Ⅲ类水断面24个,占82.8%;水功能区达标断面24个,占82.8%。 |
上虞区 | 全面剿灭劣Ⅴ类水。22个市级考核断面彻底剿灭Ⅴ类水,Ⅰ~Ⅲ类水断面19个,占86.4%;水功能区达标断面19个,占86.4%。 |
诸暨市 | 全面剿灭Ⅴ类水。16个市级考核断面Ⅰ~Ⅲ类水断面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均达到100%。 |
嵊州市 | 全面剿灭Ⅳ类水,13个市级考核断面Ⅰ~Ⅲ类水断面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均达到100%。 |
新昌县 | 全面剿灭Ⅳ类水,14个市级考核断面Ⅰ~Ⅲ类水断面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均达到100%。 |
袍江开发区 | 全面剿灭劣Ⅴ类水。9个市级考核断面Ⅰ~Ⅲ类水断面6个,占66.7%;水功能区达标断面6个,占66.7%。 |
滨海新城 | 全面剿灭劣Ⅴ类水。3个市级考核断面彻底剿灭Ⅴ类水,Ⅰ~Ⅲ类水断面2个,占66.7%;水功能区达标断面2个,占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