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
划定1500万亩湿地生态红线
记者 沈晶晶
本报讯 (记者 沈晶晶) 日前,我省公布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包括萧山湘湖湿地、洞头南北爿山鸟岛保护区、安吉南北湖省级湿地公园等48个湿地。至此,省重要湿地已达80个。
据统计,全省现有湿地总面积达1665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9%。目前已建有湿地及与湿地有关的自然保护区11个、自然保护小区30个,及国家湿地公园11个、省级湿地公园20个。
我省湿地资源丰富,但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湿地围垦和开发的情况仍较为严重。名录制管理,是浙江湿地保护管理的重要举措。设区的市、县(市、区)依据《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根据本地湿地面积、生物多样性、生态区位重要性等提出省重要湿地名录和县级湿地保护名录,并分别上报批准公布。同时,根据湿地保护的需要和湿地资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补充。
省重要湿地名录的确定对于遏制天然湿地面积减少、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列入名录的湿地,地方政府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禁止房地产等商业性开发。
此外,截至2016年底,我省各县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已完成,划定全省1500万亩湿地生态红线。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落实加强湿地生态红线管控,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