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提升目标
地区 | 水质提升目标 |
全市 | 全面剿灭劣V类水质断面,全市范围剿灭劣V类水体;西部县(市)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全域可游泳。 |
上城 | 到2017年底,确保5个出境断面均达到Ⅲ类水质,全区河道全天候、全区域Ⅲ类以上水质。 |
下城 | 确保到2017年底前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体,区内河道无黑臭现象,全区河道水质稳定达到V类水以上标准。 |
江干 | 2017年9月底力争消除25条劣Ⅴ类河道,年底前全面剿灭辖区内劣Ⅴ类水;运河一级支流水质达到Ⅳ类,运河顾家桥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 |
拱墅 | 全域剿灭劣V类水体,水质稳定不反弹,省控半山桥断面稳定优于V类水以上。 |
西湖 | 区域内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体,同时达到或优于Ⅳ类水体比例达到30%以上。 |
滨江 | 确保到本年年末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体,区内河道无黑臭现象,全区60%以上的河道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标准。 |
景区 | 西湖水质达到Ⅲ类,全区范围内河道、溪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
开发区 | 确保开发区全域28条河道及小微水体全面剿灭劣V类;确保开发区出境断面水质考核良好以上。 |
大江东 | 全面剿灭劣V类水,确保区内河道无黑臭现象。 |
萧山 | 2017年6月底剿灭省控萧绍运河萧山出口断面及四个区控劣Ⅴ类断面,10月底全区剿灭劣Ⅴ类水。 |
余杭 | 确保年底前全面剿灭劣V类水体,确保省控、市控、县控、出境断面均达到V类水及以上。 |
富阳 | 确保到本年末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体,区内河道无黑臭现象,全区80%以上的河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
桐庐 | 全县域、全天候消灭Ⅳ类及以下水体,具体消除107个Ⅳ类及以下小微水体;全县83条主要河道Ⅲ类水质保持100%,其中Ⅰ、Ⅱ类水质河道占比由80.7%提升至85%以上。 |
建德 | 巩固全市河道水质Ⅲ类以上,不断提升I类、II类水质比例;全面整治小沟、小渠、小池塘,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力争全域、全时段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 |
淳安 | 千岛湖三个国控断面全年保持Ⅰ类水质,出境水质始终保持Ⅰ类。沿湖内湖库湾水质和全县所有小微水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以上。 |
临安 | 到2017年底,确保4个出境断面均达到Ⅱ类水质,全市河道全天候、全区域Ⅲ类以上水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