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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省纪委、省监委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

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本报杭州3月1日讯 (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颜新文) 3月1日,省纪委、省监委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扎实推进我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中央纪委制定《规则》是落实党中央“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求,切实加强纪委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监督执纪问责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关键要见诸行动。省纪委、省监委机关要以上率下,带头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要深刻领会“监督执纪纪律是政治纪律”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联系岗位职责和任务,把自己摆进去,严格按照《规则》履职尽责,把监督执纪工作执行到位。要以《规则》为镜,强化规矩意识,提升综合素质,练就过硬本领,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监督执纪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打铁还需自身硬不能停留在嘴上,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省纪委、省监委机关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则》,全面梳理并细化纪律要求,严管线索处置权、调查谈话权、审查措施使用权、执纪审查人员借调权,规范涉案款物的暂扣、封存、冻结、移交和管理;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把执行《规则》贯穿在日常的管理和调度中,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

  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落实好《规则》,要构建新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带头把监督执纪权关进制度笼子,要积极创新,探索建立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好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在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内部监管和制度建设,落实好“一岗双责”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切实提升做好本职工作的素质能力水平。要根据《规则》要求,及时修订和细化监督执纪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要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用铁一般的纪律,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勇立潮头,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浙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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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2 3227430 2 2017年03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