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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药械价格再挤水分

浙江药械采购推行全国最低联动价

  3月1日起,浙江的患者又有利好了。浙江将参照全国各省的最低价格采购药械。日前,省药械采购中心公布《关于执行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此次公布联动后的价格,即为浙江省中标产品新的集中采购价,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以不高于新的集中采购价格在采购平台上在线采购。

  药械降价成新常态

  据了解,我省从2016年初已开始遴选截至2016年2月18日(含)之前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信息,涉及的药品招标企业超过1800家。

  作为医药改革的先行省份,浙江历年在药品招标采购方面创新颇多。2015年7月,浙江正式启动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改革,并构建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此后,宁波、杭州等试点城市开始尝试药品集中采购。通过近两年的运行,有效地推动药械价格降低。

  以宁波为例,该市已实行的5批医疗耗材集中采购平均降价逾43%,累计节约医疗费用近6亿元。可以说,“降价”已成为浙江药械集中采购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

  3月1日起,浙江药械采购将执行全国最低联动价格,对于药企而言,带来了巨大的考验。记者辗转联系到国内一家大型抗生素生产企业的销售负责人,他说,浙江此次公布的8000余种药品全国最低价联动结果,不少产品的价格已经触及到企业的成本底线,“浙江市场这块大蛋糕谁都不会轻易放弃,只有努力去适应这种价格走低的‘新常态’。”

  生存法则薄利多销

  采访中,一些药企销售人员尤其是进口药销售人员透露,在此次大幅降价的重压之下,还是给企业留下了一定的“运作”空间。与联动价格配套,此次浙江公布的医保支付标准仍然是按照药械商品名而非通用名来制定。

  据了解,根据我省《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自2015年起的每年12月,我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联席会议将根据集中采购平台产生的药品加权平均价等因素,制定下一年度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但其中并未明确是否会按照药械通用名来制定标准。

  商品名和通用名不同能够带来怎样的操作空间?宁波市卫计委采购办副主任吴光亮告诉记者:“同一商品名,一块5厘米×8厘米的纱布和一块5厘米×9厘米的纱布,需要仔细观察才能看清面积上的微小变化,但价格相差几倍,其实临床使用的效果是一样的。”而从此次我省公布的联采价格和最高医保支付标准来看,不少同商品名药械因为通用名的不同存在着不小的价格差异,以75毫克/7片装的硫酸氢氯吡格雷片为例,目前市场上3家生产企业均名列我省联采价格目录之中,其中价格最低的为46.08元,最高的为108.29元。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改变这样的“同名不同价”差别或将成为浙江药品集中采购的下一步改革方向,企业价格的“含水量”将会进一步被挤干,“薄利多销”或将成为药械企业在浙江市场“适者生存”的法则。

  配送环节严格监管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关于执行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中,关于中标药品配送的问题再度被提及。其中明确,中标企业须按照药品集中采购的有关要求,协调配送企业做好在线交易产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事实上,早在浙江2015年启动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改革中,就对中标药品配送提出明确要求。对配送到货率不足60%的配送企业予以淘汰,取消其在浙江的配送资格;对于配送到货率不足60%的产品,暂停其在线交易资格;对逾期不改的企业取消其中标资格,医疗卫生机构因此被迫使用其他企业药品替代的,超支费用由原中标企业承担。

  之所以对配送环节严格监管,正是为了防止个别药企中标后无法供货甚至是出现恶意低价供货的情况。

  对此,按照浙江出台的相关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药品短缺监测和预警,及时研究解决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及时掌握分析短缺原因,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防止和避免药品供应不及时甚至断供情况的发生。此外还规定,要逐步将医药购销领域诚信记录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过程监控,签订“阳光协议”,对违规供应商实行黑名单制。

  (本报杭州3月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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