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

我省为政府投资项目戴“紧箍”

  本报杭州2月24日讯 (记者 刘乐平) 每年,我省有许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上马。一个好的政府投资项目,不仅需要一流的建筑设计、严谨的施工团队,也离不开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来为工程质量把关。

  记者24日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竣工验收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审批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或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项目的专项验收工作。竣工验收不收取项目业主任何费用。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建设,配套工程和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等。

  根据《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投资综合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以责令项目业主限期纠正,并可禁止其3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投资综合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缺少规范性运作依据的空白。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和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从计划管理到竣工验收的相关环节,强化了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将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更好的管理和服务。

  据了解,2016年我省安排省级政府投资项目154个,总投资9834.76亿元,使用国家资金596.9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678.28亿元,自筹资金或贷款8559.49亿元。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我省为政府投资项目戴“紧箍” 2017-02-25 3159986 2 2017年02月2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