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杭州高架闯限处罚升级

罚100元记3分,首日查处185起

  本报杭州2月20日讯 (记者 吴勇) 2月20日起,杭州市区高架“错峰限行”处罚措施升级。记者从杭州高架交警大队获悉,从首日早晚高峰情况来看,驾驶员都比较配合,全天现场查处185起,比上周下降58.6%,高架道路秩序良好,社会反响总体平稳。

  据介绍,此次调整,限行范围和限行时间均不变。限行时间依然是每个工作日7:00至9:00,16:30至18:30。

  之前,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进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如果是没有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从20日起,在市区高架道路快速路违反“错峰限行”,将依据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

  目前,高架交警已在杭州市区各条高架快速路匝道口安装了禁令标志。杭州高架交警再次提醒,在限行日进出限行区,务必充分预估,给自己留有足够的时间通行。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杭州高架闯限处罚升级 2017-02-21 3138388 2 2017年02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