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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低收入农户人均
可支配收入首破万元

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提前一年完成

  本报杭州2月9日讯 (记者 祝梅 通讯员 杨叶勇) 记者从9日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获悉,过去一年,我省“消除4600”成果得到有效巩固:2016年,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169元,首次突破万元大关,增幅达19.2%。

  破万元的喜讯,也意味着我省自2013年启动实施的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2016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进一步缩小至2.25:1,扶贫开发工作朝着“高质量、均衡性”发展目标稳步迈进。

  我省9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分布在26县。2013年以来,我省将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作为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核心目标。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26县和低收入农户积极融入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并通过实施结对帮扶工程、山海协作工程、区域特别扶持政策、山区经济发展政策等举措,有力推动了区域协调发展。

  在继续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的同时,以农家乐、农村电商为代表的农村经济新业态,增强了低收入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有效带动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在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衢州全市的农家乐接待游客超26万人次,营业收入近2000万元,同比增长均超40%。在2016年全省农家乐逾290亿元的营业收入中,26县的农家乐营收占56亿元,增幅达35.6%。

  在浙江山乡,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实践不断涌现。在云和县,当地以未来五年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收益向融资性担保公司质押,通过涉农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支农贷款,总量近10亿元的融资规模有效助推了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将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在重新认定低收入农户、精准确定扶贫对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扶贫帮扶新机制,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异地搬迁、光伏小康、培训就业、金融扶持”等“五个一批”帮扶举措,确保绝对贫困现象不出现反复,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2020年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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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配收入首破万元
2017-02-10 3057861 2 2017年02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