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在省高院调研时强调
心中有党有民 维护公平正义
袁家军参加
记者 应建勇
本报杭州2月8日讯 (记者 应建勇)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8日赴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
袁家军、陈金彪参加调研。
夏宝龙一行看望慰问了省高院机关工作人员,考察了省高院院史馆,听取了省高院院长陈国猛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省高院近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夏宝龙指出,当前,全省上下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我们的新使命新要求新方位,努力“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这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法院系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努力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夏宝龙强调,讲政治是对人民法官的第一要求。全省法院系统全体司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继承发扬中华民族法制文化优良传统,走出一条兼容并蓄、博采众长的中华法治与司法创新发展之路。要更加精准地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切实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调解与判决相结合,创新司法工作方式方法,特别是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战,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各级法院院长、法庭庭长都要齐上办案一线,以上率下,带头苦干,并将办案情况列入考核内容。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引领,加强对各级干警的管理监督,全力打造勇立潮头的浙江法院铁军,为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全省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为我省法院事业发展进步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