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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深读·美丽乡村

地名文化
如何传承创新

  近年来,我省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不断完善政策,创新手段,加强地名文化保护,讲好浙江地名故事。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地名文化建设,我们的做法是打好一套组合拳:通过政策法规护航、整合部门资源、专家智慧众筹、联合媒体宣传、创新载体传播等系列动作,推动地名文化建设创新发展。

  一、健全地名文化保护政策法规。为更好地保护地名文化资源,我省在修订地名管理办法时,明确了保护和传承优秀地名文化的原则,确立了地名文化保护的法律地位。《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组织地名文化遗产调查,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地名规划,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地名的更名应当从严控制;不使用但有历史价值的地名,应当采取就近移用、优先启用、挂牌立碑等措施加以保护;有关地理实体拆除重建或迁移后重新命名的,应当优先使用原地名。

  二、联合多部门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认定。我省以地名普查为契机,开展了地名文化遗产调查摸底工作,摸查出符合国家标准的地名文化遗产700多个。因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厅联合住建、文化、旅游、文物等部门,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特色小镇、“非遗”主题小镇、风情小镇、美丽乡村等工作,开展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目前申报项目已达上百个。同时,根据国家标准,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确保认定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搭建地名专家平台实现“智慧众筹”。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厅属社会组织——“浙江省区划地名学会”与行政管理机构脱钩,由知名作家王旭烽担任会长。通过规范章程、科学指导,搭建新平台,充分发挥专业人士作用。推动省、市、县三级建立地名专家委员会、研究会、学会或专家智库,为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保护提供智力支撑。在专家指导下,各地探索建立地名文化遗产分级分类保护制度,挖掘地名故事的前世今生并加强宣传,利用地名普查成果,开展地名图、志、录等编撰工作,积极开发相关地名文化公共服务产品。

  四、多形式创新地名文化传播载体,联合主流媒体开展立体式宣传。我省积极拓展地名文化新领域,谋划新方法,激活古地名,为“诗画浙江”“旅游强省”建设增光添彩。一方面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立体式广泛宣传,讲好地名故事。2015年组织了两次以“寻梦乡愁—浙江地名文化之旅”记者采风活动,得到各大主流媒体的积极响应;另一方面,则是拍好地名文化微电影、筹拍大型地名文化纪录片等。我们把地名文化与善文化有机结合,创作了公益微电影《恋恋西塘》,多次在省、国家、国际微电影艺术节上获奖。此外,我们还积极支持、指导德清县政府,在莫干山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我省首个地名文化博物馆,以保护在区划调整中消失的历史地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地名文化保护的相关精神,切实抓好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使浙江在地名文化建设创新之路上继续走在前列。

  (作者系省民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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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7 3031490 2 2017年02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