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市土让告字[2017]2号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金华市康济桥东侧、东兴路南侧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中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7年2月13日15时前确定上述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底价即保留价)。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出让文件汇编。申请人可于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13日15时,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13日15时止,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竞买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15时,以款到公告指定银行账户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2月1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至2017年2月13日15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于2017年2月14日9时30分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东三楼会议室(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
至2017年2月13日15时止,申请人不足三人(不含三人)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2月23日15时止,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7年2月2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8时30分至2017年2月27日15时止,报价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挂牌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若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足出让金总额20%的,则全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土地出让金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定金在出让金的最后应缴纳部分缴清后方可转为出让金)。
(二)地块出让红线范围内若涉及水、电、通讯等管线、人防等设施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若涉及管线等设施搬迁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本次地块以现状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垂询。地块内具有可开采建筑用砂资源,地块内的砂石资源采矿权在成交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土地受让人(出让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和国土部门批准出让价为准)。
(三)地块东南角位置配建一座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幼儿园产权须移交金东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拍卖(或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网址:www.landchina.com
联系电话:(0579)82398090、
15058506208
联系人:何先生、刘先生、陈先生
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账号:131683200000001200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分行
账号:19699901040004090-8
开户行:金华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号:
33001676735056153338-0008
开户行: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 账号:380558361436000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