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2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车俊代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本届省政府的收官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省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把“浙江的今天”建设得更好,为“中国的明天”贡献更多的浙江实践、浙江素材、浙江经验。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勇立潮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