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代表团——
一堂“普法课”
引起代表共鸣
记者 丁谨之
本报杭州1月18日讯 (记者 丁谨之) “打虎”,这个词很吸睛。它不仅是正风反腐的果敢作为,还能带来更多启示和思考。1月18日下午,在宁波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戎雪海的发言,便是从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打虎”部分开始。
“中央交办、省检察院立案查办的3起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顺利交付审判。”戎雪海代表说,他所在的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就曾在2016年承办过数起“老虎”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一个落马官员的案件令他印象深刻,这名官员法制观念淡薄,从没有认真学习过法律,称“儿子被捕后才第一次学习《刑法》,亲属涉案的细节到最后的量刑,就和以前刑事案例一模一样”。
戎雪海代表认为,从近年来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看,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复杂,但存在普遍现象——涉案人员长期不学法、不懂法、不畏法。他建议,在“七五”普法期间,对我省全体公职人员开展一次以职务犯罪相关法律为内容的专题普法教育。
“刑法中涉及职务犯罪的罪种,贪污贿赂犯罪方面有13个罪名,渎职侵权犯罪方面有44个罪名,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和形势发展需要,法律条文相对稳定不变,但司法解释的修订频率加快,导致一般未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公职人员对相关法律认识不到位。”现场,不少代表神情凝重。
戎雪海代表现场普法说,按“两高”最新的司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合计价值3万元以上的,即便没有具体请托事项,也属于受贿。
这堂“普法课”引起了代表们的共鸣。尽管学法的重要性已深入人心,但目前,部分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现象也普遍存在。代表们认为,一方面自学是一种途径,同时也需要有组织、系统化、专题性的法律学习。“法律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为准确深入理解,我建议专题性普法可通过法律专业人士释法解读、案例剖析,公职人员学习研讨等方式进行。”戎雪海代表希望通过这一举措,避免公职人员因不知法、不懂法或侥幸避规心态而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