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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城市“绿肺”

象山,藏匿在森林中的生态之城

  打造城市“绿肺”

  象山,藏匿在森林中的生态之城

  俞 莉 陈光曙 朱建敏

  山峦叠翠仙子国,水墨诗韵不老岛。如今的象山,穿城而过的绿色生态网,满城含翠的立体绿化带,一幅“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的优美画卷正徐徐展开。在蓝天白云、青山碧水的映衬下,“森林象山”实至名归。近日,象山县被浙江省“关注森林”委员会授予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象山县,地处浙江中部沿海,三面环海,两港相拥,县域风景优美、生态宜人,渔、港、岛、礁、滩等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被称为“宁波都市后花园”。最近三年,象山共投入绿化建设资金7亿元,全县森林覆盖率为55.8%,林木绿化率为59.5%,空气质量优良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已跻身国家生态县行列。

  象山县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象山将坚持绿色理念不动摇,狠抓问题整改不松劲,推动常态长效不停步,以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起点,努力争创国家级森林城市,全面释放生态红利,让森林城市成为象山一张永恒的金名片。

规划先行,制作城市绿色名片

  冬日的象山,没有“北风卷地白草折”的衰败气象,依然是天清气爽,水碧山青。放眼望去,从城中社区到偏远山村,从高速国道到河流田埂,处处绿色葱茏。满眼翠绿林木茂,水清天蓝景色新,这是一片被绿色浸润的海滨城市,这是一座藏匿在森林中的生态之城。“绿中含城,城中带绿。”

  森林是城市的“绿肺”,更是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生态产业的基础。森林城市是一座城市的绿色名片。对于森林绿化工作,象山县历来尤为重视。尤其在确定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以来,象山县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并专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强化了“创森”工作的组织保障。

  象山县于2011年开始谋划浙江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13年完成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2014年批准实施,2015年正式启动创建。目前已形成以沿海基干林带为主线,农田防护林为网络,绿色通道工程为骨架,城镇、村庄绿化为依托,点、线、面、带相结合的森林城市绿化格局,展现出具有象山本地特色的森林城市风貌。

  随着森林城市创建的推进,象山县在推进机制建设上做足文章。先后制定出台了《象山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0)》《象山县关于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象山县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实施意见》《象山县关于深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明确职责、分解责任、落实任务,要求县农林、住建、国土、交通、水利、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森林工程建设和资金保障等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推进会、督查会,对照差距补短板、拉高标杆抓落实。

  “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归根结底是为了让老百姓有一个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也要让老百姓参与其中,”象山县农林局负责人表示。为营造良好森林城市创建氛围,象山县领导每年都带头示范绿化造林活动,并积极发动机关干部、群团组织和各界群众,广泛开展“庭院绿化”“植树造林”“绿植认建认养”活动。去年,象山县还开展“县树、县花、县果”评选活动,深化“创森”主题宣传和生态文明教育,同时通过短信、电子屏幕、宣传册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市民对“创森”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形成全民参与、共创森林城市的浓厚氛围,使“爱绿、护绿、建绿”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

整合资源,扩大全域绿化总量

  过往高速戴港互通的市民会发现周边的景观更美了:象山港大桥剪影雕塑给人遐想,大片的香樟树、朴树、桂花树、罗汉松等错落迷人。在森林城市创建中,象山县还注重资源整合,实行“治、拆、改”并举,“净、增、扩”并进,不断扩大全县绿化总量。

  “治”字为先,还原水清岸绿。结合“五水共治”和“清三河”达标县创建工作,实行河道绿化与水岸同治,科学配置水杉、香樟等绿化树种,先后投入1亿多元,完成东大河、南大河等主河道绿化120余公里,促进“以水养树、以树保水”健康循环。同时,根据台风频发区域特点,突出抓好沿海防护林带建设,通过种植耐盐碱树种、林带加宽、加种乔木等措施,累计建成沿海防护林泥质基干林带45公里1580亩,扎实构筑沿海安全绿色屏障。

  “拆”字为重,助推城靓乡美。借力“三改一拆”,大力推进农村“一户多宅”整治和村庄梳理式改造,通过实施城市绿化建设提升工程,将平原绿化与拆后土地植绿补绿利用相结合,“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用足用好拆后土地可利用空间,形成以公共绿地为重点、绿地广场为中心、沿河沿路绿地为骨架的城市绿地系统,城区林木覆盖率达30%,90%以上市民出门500米内就有公园或绿地。

  “改”字为辅,用活生态资源。绿色是生命的颜色,绿色也蕴藏财富。象山注重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资源,大力激发生态绿色发展新活力,努力使生态效益惠及民生。发展现代林业园区,带动特色产业,贤庠镇建设精品休闲养生林业基地3000余亩,培育形成了石斛、月季、桂花三大旅游观光特色产业,示范带动农户500余户。创新生态“共生”模式,发展林下经济,推广“林—药”“林—禽”“林—蔬”等林下经济近3万亩,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凭借森林绿化资源,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目前全县已拥有墙头方家岙、泗洲头何婆岭、茅洋花墙等旅游特色村30个,风门口、鲤龙潭、花岙岛等森林旅游景点22个。此外,结合墓葬综合整治,迁移坟墓1.3万余座,增绿100余亩;实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41座,增加绿化面积630余亩。

提升品质,绿意涵养城乡风貌

  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让象山老百姓有了切身的获得感。在象山,争相出现的绿意充满人们的视野。“这几年,象山城市绿化不断扩容,老百姓走出家门,不用走多远,就能在浓浓绿意中散步、休憩。”象山县农林局负责人介绍,通过新建、补植及改造提升等方式,全县已建成人民广场、东谷湖、丹城公园、殷夫公园等中心城区休闲公园,以及街头绿地及城区道路绿化带,面积达206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92平方米。

  居民出门不远处就有公园、休闲绿地,单位、居住区绿化率超过25%,象山港路、滨海大道、巨鹰路、南大河等城区主要道路、河道宜林地段绿化率超过95%,城市森林覆盖率超过30%。“数量提升了,我们也特别注重绿化品质,以此来提升城乡风貌。”象山县农林局负责人说。

  这几年,象山县结合“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和精品线打造等专项行动,开展公路两侧扩绿、补绿、增绿以及“绿化彩化”工作,打造精品线,整治绿化缺失,完成公路、村道绿化1150公里。高速公路及出口连接线、环象山港公路(林善岙至贤庠段)、盛宁线(大徐至贤庠段)、沿海南线等主要公路完成常规绿化彩化,大目湾新城门前涂已建成百米宽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象西线、沿海南线等国、省道公路平均单侧绿化宽度达15米,全县境内骨干道路、河道等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8.2%。

  绿色带来可喜变化,乡村环境不断改善。象山县结合城乡品质提升、农村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见缝插绿,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截至目前,象山县已经成功创建丹东、西周、定塘、茅洋、晓塘、墙头等6个省级森林城镇,丹西、墙头、泗洲头、高塘等4个市级森林城镇,南田岛、清风寨、鲤龙谭3个省市级森林公园,13个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市级以上森林村庄达167个,占全县行政村的34%,农村森林休闲公园达75个。

  与此同时,山体森林质量不断提升。根据省市珍贵彩色健康森林示范点建设要求,象山县不断优化提升“四边”区域山体森林,以国有林场林区为重点,大力实施大径材国家储备林培育基地建设;以森林公园、登山步道、山道两侧等山体重点区域为中心,开展珍贵彩色健康森林示范基地建设。截至目前,象山县已在黄避岙、泗洲头、茅洋等乡镇重点区域完成森林人工抚育2万余亩,在低丘缓坡地段完成低效林改造3余万亩,黄避岙龙屿村龙山公园、贤庠枫康基地等700余亩山体完成彩化美化改造,全县建成森林游步道52公里。

强化管护,

守望一片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绿色进程,美在行动,重在保护管理。对此,象山十分注重森林资源保护,守望绿水青山。

  象山县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体系;强化火源管控,防火期严禁火源上山,利用GPS定位考勤系统对全县245名护林巡查员强化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阻止林区野外用火;注重扑火队建设,全县建有3支县级森林消防扑救队和18支乡镇扑救队,并备好备足风力灭火机、高压水泵、二号工具、运输车辆等扑救机具物资,确保召之能来,来之能战。在象山县,消防扑救演练常态化开展,确保组织有序,扑救得当,完善应急预案,配足装备物资,引进宁波首辆森林消防车,建成13个“引水上山”工程。近三年来,全县无重大破坏森林案件和森林火灾发生,先后被评为省市级森林消防先进。

  同时,象山县以健全森林资源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为重点,不断提高长效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大依法护绿力度,严格执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林地等森林资源保护,加强对毁绿、占绿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托“绿盾”护林、“雷霆”系列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55起,对破坏森林和林木案件、侵占林地事件查处率达100%。通过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势头。

  为规范象山公益林、生态林等林地管理,当地出台了《象山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林地管理机制。加大公益林扶持力度,补偿面积从2011年的49.1万亩增加到2015年的55.24万亩,补偿标准提高到2015年的40元/亩,比2011年翻了一番,累计发放补偿资金1.18亿元。

  为加强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象山县每年组织进行人工清除和药剂预防,实现发病面积、株数双下降,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及后备资源普查监管,对黄连木、银杏、香樟等299株古树名木进行挂牌标志,对弱势古树进行加土筑墩与设置护栏和白蚁、病虫害治除。同时,做好后备资源的普查监管。

  象山县委主要负责人说:“省级森林城市,不仅仅是个称号,更是对提高市民森林绿化意识,美化城市生活环境的实质性的要求。”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0 象山,藏匿在森林中的生态之城 2017-01-17 浙江日报2017-01-1700004;浙江日报2017-01-1700006;浙江日报2017-01-1700010;浙江日报2017-01-1700013;浙江日报2017-01-1700018;浙江日报2017-01-1700005 2 2017年01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