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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理念 打造浙江样本

以绿色司法引领
浙江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

  创新发展理念 打造浙江样本

  以绿色司法引领

  浙江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

  2016年12月21日上午,位于杭州滨江区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十分热闹——一场主题为“服务非公企业,浙检在行动”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此举行。这是浙江省检察院首次将开放日“搬”进企业一线。

  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领导和相关负责人,部分在杭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在杭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30余人受邀莅临现场,与省检察院负责人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活动现场,“绿色司法”一词再次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

  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以勇立潮头的姿态,在全国率先提出以规范、理性、文明为核心的绿色司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和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动能,实现检察工作与全局工作同频共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创新发展理念 打造绿色司法

  绿色司法的理念提出于去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我省“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长期以来困扰检察工作发展的粗放式司法等问题,浙江省检察院结合中央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着眼于营造“绿水青山”的法治生态,提出了绿色司法观点。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绿色司法,开展学习、讨论、调研和实践,逐步形成了绿色司法共识。

  2016年8月,全省第十六次检察工作会议首次明确了绿色司法的定义——以遵循司法规律为导向,以规范、理性、文明司法为核心,以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为本质要求,以实现公平正义所要求的司法动机、方式方法和质量效果相统一为目标,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负面产出,促进社会善治,构建文明健康的法治生态,增强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把绿色发展理念置于司法语境下的绿色司法,是注重提升司法质效的新型司法理念,旨在重构检察司法内外和谐关系,促进法治生态文明健康发展。践行绿色司法,是担当构建良好法治生态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是运用法治方式改进社会治理实现社会善治的必然要求,是补齐规范司法短板实现精细化司法的必然要求。”省检察院负责人表示。

  由此,绿色司法正式成为全省检察工作的思路引领和实践抓手。省检察院党组围绕绿色司法谋篇布局,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高水平推进浙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准确把握“规范、理性、文明”的绿色司法内涵,树立“以法律效果为基本出发点,以政治效果为基本前提,以社会效果为最终目的”的绿色司法政绩观,努力提升各项检察工作质量与效益,实现司法公平正义。

三个着力解决 破除司法“雾霾”

  直到现在,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诚还清楚记得大半年前那次难忘的经历——2016年5月,作为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参加检察委员会会议。在会上,检委会委员与她面对面沟通,仔细听取她的辩护意见。而她也有幸成为浙江第一个列席浙江检察机关检委会交流辩护意见的律师。“检委会听取代理律师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律师的充分尊重、对案件的高度负责,让我对检察机关客观公正审查案件充满了信心。”陈诚说。

  如何让绿色司法理念从蓝图走进现实?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切实找准践行绿色司法的切入点,在破除司法“雾霾”中做到“三个着力解决”,在推进社会善治中做到“两个全力保障”。

  着力解决保障律师执业权问题,成为去年我省检察机关的一大重要抓手。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长挂帅,采取“请进去、走出来”办法,征求律师意见建议,省检察院与省律协联合出台《健全检律良性互动机制、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构建“殊途同归、和而不同、亲上加清”的新型检律关系。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专项整改,出台“不得以审讯为由妨碍律师会见”“三日内答复律师会见要求”等“六个不得三个应当”九条规定。通过整改,律师会见需许可的案件占自侦案件总数从26%下降到14%。建立完善案件信息公开、诉讼节点向律师推送案件进展信息、律师会见网上预约等制度,推广杭州上城区院“五表一书”做法,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同时,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指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侦查持续夜审、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省检察院进一步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组织开展文明办案专项整改。全省检察机关走访听取社会各界意见2174件次,对近年来办理的1497件自侦案件逐案排查,省检察院对9件司法不文明案件挂牌督办。推行讯问笔录、亲笔供词、录音录像、悔过书“四证同步”制度,严格执行“提审必须由技术部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三个必须”规定,严格规范侦查取证活动。目前全省检察机关连续夜审已绝对禁止,在检察办案区办案不超时,依法保证犯罪嫌疑人有足够休息时间,看守所提审均不超过规定时间,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管理等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案多人少”矛盾,历来是困扰沿海发达地区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难点。如何破题?针对我省刑事案件数量、轻缓刑案件比例居高不下的现状,浙江检察机关开展了案多人少“怎么看、怎么干、怎么变”大讨论,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规制司法手段运用的角度,推动司法环节善治。一方面,自我挖潜优化办案机制,建立完善繁简分流、类案专办、远程办案、刑事速裁等机制,实现司法办案提速增效。另一方面,加强类案研究促进犯罪源头控制,以发案率较高的醉驾案件为突破口,推动并参与最高检和省委政法委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如何把握文明驾驶养成、刑事制裁效果与司法资源集聚的最大公约数,醉驾案件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的研究制定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实现谦抑司法、突出办案重点、优化案件结构、引导侦查资源向严重刑事案件集中提供了现实样本。

两个全力保障 推进社会善治

  办理非公企业案件时,要先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办案风险评估;传唤、拘传涉嫌犯罪的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把握好时机和场所……去年3月,最高检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不久,浙江省检察院及时出台了精准护航非公经济“21条意见”,用绿色司法理念全力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让非公企业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法治温暖,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浙江省检察院向省委“打造民营经济标杆省份”看齐,努力同步打造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检察标杆。问计于企,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带队,走访工商联和企业,召开座谈会320次,走访非公企业1409家,征求意见建议1435条。送计于企,各地细化“21条意见”,组织“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设立驻企检察联络室319个,建立重点民企服务“一企一档”,开展重点犯罪防范研究、建立常态化联络服务机制,帮助民营企业防控经济法律风险。依法护企,坚决打击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活动,共批捕、起诉、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渎职、索贿等犯罪嫌疑人13336人。坚持“轻拿轻放”,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对民营企业涉税、行贿、非法集资、恶意欠薪等案件,共不捕117人、不诉1134人,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省检察院会同沪苏皖三省市检察院签订保护非公经济协议,坚决打破侵害浙商利益的地方保护主义。我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做法在全国第十四次检察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多家中央媒体予以集中报道。

  长期以来,对于海洋渔业违法捕捞行为,由于基本上是行政处罚、极少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海洋渔业违法捕捞行为的整治不甚理想。这引起了浙江省检察院领导的关注。2016年6月14日,浙江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对海洋渔业执法活动的监督工作,目前,已经监督立案71件281人,有40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法院已依法判决30人。

  过去一年,我省检察机关把全力保障民生民利,作为自身的一大责任担当。围绕省委部署的“五水共治”“一打三整治”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舌尖上的安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渔场渔业资源三类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508件、83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78件、631人。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共批捕2490人,起诉1523人。深入推进“环保检察”,依法批捕涉嫌污染环境犯罪383人,起诉2109人。突出查办教育、医疗、社保、涉农资金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处217人。

  2016年,举世瞩目的G20峰会在杭州举行。浙江检察机关把护航G20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职能遏制犯罪态势,延伸职能积极化解防范矛盾,同时积极融入各级党委工作全局,能动发挥作用。一年间,全省检察机关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经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43769人,起诉96925人,确保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态势。同时,还着重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大化解和民行积案百日清理两个专项工作。通过风险评估、制定预案,讲方法、讲策略,全面排查清理100件信访案件和115件民行积案,确保检察环节不出现不稳定因素。突出履行社区矫正监督职能。开展专项监督,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和重新犯罪。监督公职人员严格履行安保职能。省检察院发文推广瑞安市检察院的探索实践,对公职人员履行安保职责失职等情况实行检察约谈、介入调查等措施。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堵塞安保工作漏洞。对办案中发现涉及缉枪治爆、化学危化品管理、通讯安全等维稳安保隐患的,发出检察建议164份,督促强化管理,推进社会善治。

搭建立体平台

锻造检察铁军

  2016年12月,第五届浙江省优秀检察官评选揭晓,金华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何德辉等10人当选本届省优秀检察官。为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省检察院每3年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一次优秀检察官评选活动, 至今已是第五届。本届评选活动自2016年8月启动以来,经过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层层推选,以及线上线下社会各界的票选,最终评选出了10位省优秀检察官。他们中有播撒“法治阳光”保护未成年人的检察官,有查办职务犯罪的尖兵,也有化解矛盾的高手,更有铁肩担道义的公诉先锋……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诠释了检察官的光荣使命。

  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必须拥有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2016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有8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108个单位与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3名干警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侦查监督标兵等国家级业务荣誉称号……

  面对这份光鲜的成绩单,浙江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没有固步自封。他们明白:荣誉只能代表过去。唯有树立更高的标准、做出更好的表现,才能让绿色司法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2016年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强化全省检察队伍“四个意识”,省院班子带头强化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贯彻省委部署,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在履行职能、队伍建设、改革推进的每一个环节。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立和宣传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王盛等先进典型、组织“优秀检察官”评选活动等载体,引导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狠抓基层建设,加强基层检察长能力素质建设,设立基层检察长季度工作交流会平台,通过“打擂台”促进上令下行、比学赶超,大力弘扬担当干事好作风,2016年以来已组织4期39位基层院检察长围绕特定主题打“擂台”。强化执纪问责,对去年两起瞒报不报违纪事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促使各级院班子强化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作风抓紧抓实。

  大力推进检察改革。根据省委统一领导和部署,浙江检察机关依靠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扎实稳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执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目前,通过考试考核等程序,全省遴选产生2842名员额检察官,与此相衔接的人员分类到岗、办案组织设置、司法责任制明确等工作随之跟进,改革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刑事速裁程序试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改革措施,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大力打造专业化队伍。浙江检察机关启动“明星公诉人”打造工程,围绕在庭审实质化中全面展示公诉人业务素能和公正形象,全面设计出庭举证质证规定,组织听庭评议,开展与律师的控辩训赛,强化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能手和优秀民行办案能手评选,以赛促训,带动全员练兵。围绕电子商务、互联网司法应对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题培训、主题论坛,建立与有关院校、企业的联系协作机制,提升新形势下专业领域办案的适应性。

形成工作合力

打造浙江样本

  2017年,是浙江检察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年份。对照新方位、新使命、新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在深化改革、抓实举措、打造亮点、强化推进上下功夫,为绿色司法提供更多的浙江样本、浙江经验。

  浙江检察机关将以深化改革为契机,重新定位绿色司法的实践路径。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自侦部门转隶为契机,回归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深耕监督主责主业。以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下办案组织重构、内设机构完善、司法责任制明确为契机,对检察职能运行作流程再造,把规范、理性、文明司法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严密检察权运行,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以“三降一补”为突破口,打造规范理性文明司法范本。降低轻刑率,对醉驾、盗窃等轻缓刑类案件进行研究,会同政法机关统一执法司法标准,防止“用力过猛”。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审前过滤作用,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从源头上减少入罪入刑。降低审前羁押率,加强逮捕必要性、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力度,加强帮教基地等社会化管理载体建设。降低不依法文明执法司法投诉率。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办案等突出问题,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提升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的效果。补齐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短板。深化检务公开,发挥“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功能,依托检察官方网站、“两微一端”和12309声讯平台,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人民群众对绿色司法的获得感。

  以特色谋发展,集聚绿色司法“拼图效应”。深化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研究解决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金融、知识产权、逃废债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化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海洋渔业资源三个领域的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开展对互联网领域犯罪专项治理,推进防范、打击、治理体系化机制建设。激发基层检察院“小院也有大作为”的工作热情,主动对接各地“特色小镇”建设,鼓励支持基层检察院积极探索绿色司法特色品牌。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促进形成践行绿色司法的良好格局。抓引导力建设,研究制定绿色司法工作指引,改进检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模式,使绿色司法成为检察人员的习惯养成。深化打造“明星公诉人”,锻造具备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精益求精的职业素养、向上向善的人文情怀的检察官队伍。抓信息化建设,构建智慧检察体系,加强检察信息平台、数据库建设与应用,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以科技信息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战斗力。抓协同力建设,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重视、公检法协同发力、各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对绿色司法相关理念、刑事政策把握等问题达成共识,形成绿色司法工作合力。


浙江日报 专版 00006 以绿色司法引领
浙江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
2017-01-11 浙江日报2017-01-1100004;浙江日报2017-01-1100007;浙江日报2017-01-1100009;浙江日报2017-01-1100011;浙江日报2017-01-1100014;浙江日报2017-01-1100005;浙江日报2017-01-1100010 2 2017年01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