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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经济

  根据柯晓光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16年12月28日依法转让给柯晓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柯晓光履行相关义务。柯晓光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柯晓光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2.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电话:(0571)87836723 13587736969

  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柯晓光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1月9日

  单位:元

  我分公司拥有对义乌市中迪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百货”)的债权,截至转让基准日2015年6月21日,中迪百货的债权本金为2811.74万元,利息147.12万元,本息合计2958.86万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蒋义平和何彩花(共有)名下位于浙江义乌锦绣家园B幢20-B的房产作抵押,并由保证人义乌市安冬电器有限公司、义乌市卓亚进出口有限公司、黄兴建、沈建根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2017年1月20日前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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