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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监督:让任性的权力不敢裸奔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应得到呵护,在规范执法的轨道上,舌尖上的安全方能得到保障;在公开监督的阳光下,任性的权力就不敢裸奔。

公开监督:让任性的权力不敢裸奔

潘如龙

  面对执法对象“抢劫”的质问,自称“依法抢劫”,还劝其“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日前,湖北黄州区食药监局一执法人员在一家粮油店检查时说的一番赤裸裸的话,在网上引起一片质疑声。

  当事人的嚣张气焰反映了他的执法理念,其言行违背了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原则和服务原则。也许,“依法抢劫”是话顶话顶出来的,但要害在于整个执法过程是否违规违纪。当事人未穿制服本身就是违规,为了抽样检查而随意搬拿商品,既违反了出票购买的规定,也违反了执法伤害最小化原则,引起相对人的强烈反弹。当事人权力任性的底气从何而来?

  “服务精神”是公共行政管理的灵魂。遗憾的是当事人似乎并不具备这样的理念,面对不出示执法文件的质疑,竟然口出狂言:“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忘了行政执法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他没有把相对人看成平等的服务对象,而把自己当成可以颐指气使的“官老爷”。这些貌似偶然的话语背后,是其落后理念的一种反映,膨胀心态的一种折射。

  实际上,的确有一些人,一旦穿上制服,开着执法车辆,就会感到飘飘然,不知所以。为了克服这种危险状态,就必须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和权力制约。队伍建设是基础。首先是严肃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人员经资格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二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认识水平和业务水平,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力求做到处罚法定、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避免畸轻畸重。

  更重要的是,通过完善执法程序、优化制度设计,进行权力制约,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核心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时刻提醒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否则留下的记录将随时可能被当成追责的证据。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要求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

  黄州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起初气势汹汹不停地搬拿商品,但一听店主拨打了新闻热线,就放下商品离开,可见,公开是最好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媒体的介入使得此事得以迅速解决——该执法人员已被停职并作立案调查,但媒体不可能关注所有的违法违规问题,全过程记录才是最好的阳光,其威慑作用是最好的防腐剂。

  对于粮油店这样的执法相对人,自我保护的最好办法是争取公开执法,留下完整的执法记录;在做好自我保护的同时,依法依规地生产和服务,让自己在法律的庇护下辛勤耕耘、坦荡经营,禁得起执法检查,禁得起媒体监督。

  公开才有公正。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应得到呵护,在规范执法的轨道上,舌尖上的安全方能得到保障;在公开监督的阳光下,任性的权力就不敢裸奔。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9 公开监督:让任性的权力不敢裸奔 2016-12-27 浙江日报2016-12-2700010;浙江日报2016-12-2700008 2 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