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制定选人用人
重点风险防范清单
记者 金春华 通讯员 冯维
本报讯 (记者 金春华 通讯员 冯维) 党委(党组、工委)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选人用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现实中也存在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工作中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近日,绍兴市印发了《党委(党组、工委)主要负责人选人用人重点风险防范清单》(下称《清单》)。
《清单》针对绍兴县(市、区)委和市级部门党委(党组、工委)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列出风险点36个,根据风险严重程度分出Ⅰ级严重风险19个、Ⅱ级重大风险13个、Ⅲ级一般风险4个,进行红、黄、蓝三色预警。
整个风险防范机制由风险信息发现机制、风险等级评估机制和风险预警信号处置与责任追究机制三大机制组成。其中,风险预警信号处置与责任追究机制规定,一旦主要领导有选人用人风险方面的预警,组织部门要根据风险的情形与等级,采取提醒、函询、专人送达等方式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相应措施。对Ⅰ级或红色预警的风险,在深入调查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要依据党纪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主要领导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