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观点

用反腐思维推进医改

  央视记者调查上海、湖南6家大型医院,发现医药代表提成是药价的10%,医生收的回扣则是药价的30%至40%。医疗改革该“刀”向何处?

用反腐思维推进医改

刘雪松

  在央视报道拉开了一道药品回扣血淋淋的疮疤之后,国家卫计委快速反应,要求上海、湖南两地卫计委等行政部门对报道中涉及的高价回扣事件展开调查。两地卫计委也迅速行动,湖南已对一名涉事医生作出停职处理决定,上海也对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几十年来几乎世人尽知的潜规则,想必主管部门也心知肚明。然而这次,人们反过来同样心知肚明的是,靠主管部门这样的应急反应、靠报道所涉的一两个省市以及相关医院采取行动,依然是头痛医头的一帖膏药,真正的“病根”还在那儿。

  如果说医患冲突是一种社会病,那么看病贵、负担重,是引发这个社会“重病”的深层次主因。相当一部分看病的钱成了医生的回扣,医生的个体医德当然有问题,但是整个药品招标采购机制这个更大的制度漏洞,才是一些医生心底里长出脓疮、流出毒汁的最大病灶。

  就在央视报道的前一天,据南京当地媒体报道,江苏省物价局曝光了9起案例,其中一起涉及到南京市卫计委。该部门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以捐赠的名义向药品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补偿和规模优惠收益”款。

  一个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制度设计部门、监管部门,“亲自”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狂捞一票,这是典型的上梁不正下梁歪。这表明,主管部门是知道药价水有多深、价格有多虚的。医生同样如此。由此不难看出,附着在虚高药价上的整个利益链,还是原来的老样子。

  就像收受药品回扣不可能就上海、湖南两地一样,卫计委在招标采购时从中收费,应该也不可能只是南京一例。

  关于药品采购,仅2015年以来,国务院就出台过两个指导意见,一次是去年2月份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次是今年3月份的《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去年2月的意见出台之后,直到去年6月份,国家卫计委才作出响应,印发了《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对“药占比”“公立医院采购金额”等作出量化要求。虽然当时被唱成是“拿招标开刀”“革药企的命”,但明眼人一看“新要求”中关于“逐步实现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中的“逐步”二字,都感到不确定因素太多,并没有切中用药结构紊乱的实质性问题,因而业界认为无法解决医院“以药养医”的问题。

  今年3月国务院新的指导意见发布后,7月份,由国家发改委出面发布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当时业界的解读是,方案最大的亮点是“确立药品交易价格的市场机制”,所以“药品招标采购或被取消”。

  从政策的不断调整来看,中国医改依然处在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个中积弊很深。因此,在药价直接关联并且能产生掣肘效应的市场、医院、企业、政府等环节中,单动哪一个环节的刀子,都不可能把药价降到一个公认最合理的位置。

  中国的医改,根本性的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头道坎,就是药价虚高。这道坎跨不过去,别的坎都是奢谈,医改就会不停地在深水区摸着石头过不了河。

  突破这个障碍的一个方向,是用反腐的思维推进医疗改革。将权力收回法律制度的笼子,让利益相关部门仅成为制度设计的参与一方,而不是由着职能部门拿着手术刀割自己的疮。

  不可否认,近年来相关部门对于遏制药品虚高问题做过很多探索与努力,也起到了一定的推进效果。但从央视报道的情况看,效果不明显,民众不满意,同样也是明摆着的事实。事实证明,中国的医疗改革,不纯粹是个诸如药价怎么定、药品应该市场化还是政府干预的招标化等技术问题,更是一个反腐向医疗体制全面深化的问题。药价虚高的积弊太深,归根到底是腐败的脓疮积久难消。摸着石头在深水区缓慢前行的中国医改,迫切需要反腐制度向医疗管理部门与行业本身彻底猛推一把,否则,这个“病”不可能真正地把准脉、治到根。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5 用反腐思维推进医改 2016-12-26 浙江日报2016-12-2600005;2327399 2 2016年12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