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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今日衢州

开化纳入第三批
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12月7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等十一部委发布通知(发改规划[2016]2489号),同意将111个城市(镇)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开化县成功入选,成为此批获批的浙江省四个试点之一,也是衢州市第一家被列入该试点的县(市、区)。《通知》要求2016年年底前启动试点,到2018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了解,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镇)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开发区转型、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带动新农村建设等领域。

  开化县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些年,开化获得了国家、省级的一系列改革试点,也从中收获了不少红利。此次被纳入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就是“多规合一”试点的溢出效应。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各项任务与开化绿色发展的导向相吻合,能促进开化小县大城、产城融合的发展进度。开化将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国家公园体制、“多规合一”三大试点深入实施为重要支持和动力,通过4年左右的努力,建立形成以生态绿色为本底的“四美”建设和美丽经济培育联动、共强的体制机制,建成国内山区新型城镇化“绿色发展、美丽崛起”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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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2016-12-23 浙江日报2016-12-2300008 2 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