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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债权催收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法律、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已将其对下列主体享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各债权所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五楼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163190  87163435  87163432

  传真:(0571)8716319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16年12月22日

  (下转第19版)


浙江日报 公告 00018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债权催收公告 2016-12-22 浙江日报2016-12-2200004;浙江日报2016-12-2200005;浙江日报2016-12-2200006;浙江日报2016-12-2200009;浙江日报2016-12-2200008;浙江日报2016-12-2200010;浙江日报2016-12-2200007;浙江日报2016-12-2200011 2 2016年12月2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