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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版: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行(含辖属各分支机构)已将其对下列主体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各债权所对应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但下列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未能及时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请尽快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五楼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163190  87163435  87163432

  传真:(0571)87163191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03年12月31日的本金余额。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债权催收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16年12月22日

  (下转第24版)


浙江日报 公告 0002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债权催收公告 2016-12-22 浙江日报2016-12-2200005;浙江日报2016-12-2200004;浙江日报2016-12-2200006;浙江日报2016-12-2200010;浙江日报2016-12-2200009;浙江日报2016-12-2200008;浙江日报2016-12-2200007 2 2016年12月2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