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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用上“黑匣子”

  熟悉稽查工作的人都知道,稽查人员出示检查证件、与纳税人谈话、采集证据等部分执法行为,无法通过文书等形成可追溯、可查验的证据,极易引发涉税争议。为真实还原征纳双方在执法现场的行为,今年7月,宁海县国税局稽查局在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行动中首次使用了执法记录仪,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

  执法记录仪是一台集录像、录音、拍照等功能为一体的电子记录设备,仅一个烟盒大小,可持续使用5个小时,能记录存储64GB电子信息。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该仪器完全记录了执法人员人员从“进门”到“出门”的所有行为,如检查证件的出示、财务资料的封存、检查对象口供的记录等,相当于为整个执法过程拍摄了一部纪录片。该仪器由于功能类似于飞机专用的电子记录设备“黑匣子”,因此被稽查人员形象地比喻为“执法黑匣子”。

  (袁勤)


浙江日报 财经 00010 税务稽查用上“黑匣子” 2016-12-12 2178056 2 2016年12月1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