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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经济

安吉:“一地违规、处处受限”
规定落地

  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信用管理、强化联动惩戒,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日前,安吉县新修订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该办法”),提出了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管理和具体运用要求。招投标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者“一地违规、处处受限”在安吉真正落地执行。

  该办法针对国有投资工程项目提出,招标人必须对投标人设置投标截至前2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公告或行政处罚的条件。在全国范围内受到被限制投标处罚的投标人,在处罚期限内,拒绝其投标。

  此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如实填写本企业和相关负责人的市场行为信用档案。如发现存在未如实申报而骗取投标资格或影响中标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并作不良行为记录。

  该办法也明确强调,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建设活动中介机构和人员,因不良行为正在公告的,不得参加评标和中介活动。不良行为记录作为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重要诚信信息,在进行中介机构选择、投标人资格审查、中标人推荐和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活动时,必须将不良行为作为一项重要的评审考核因素在评价标准中予以体现。

  将招投标人、专家、代理机构等招投标各方主体纳入管理范畴,制定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不断推进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为安吉净化招投标市场增加一道“门禁”,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创新举措。

  (孙实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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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0 浙江日报2016-12-1000022 2 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