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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5版:今日嘉兴

海盐:治危拆违
整治群租厂房
下“重药”

范冰洁 孙 逊

  车间仓库“二合一”、作业环境“脏乱差”、消防通道杂物堆、电气线路随意接……在海盐,这些群租厂房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制约了城乡环境统筹发展。本月起,海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群租厂房专项整治。

  近日,笔者跟随12名政协委员来到武原街道永伟电子器材有限公司视察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占地面积100亩,有多幢厂房,近年来,厂区先后租赁给53家私营企业,形成了群租厂房集聚区。

  这些工厂规模普遍较小,多为标准件加工作坊和小型塑料加工厂,油污满地、气味刺鼻、噪声隆隆,很多生产车间里面光线昏暗,业主安全意识淡薄,厂房随意分隔、乱搭乱建,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缺乏公共消防设施,严重影响了企业安全生产和城乡环境面貌。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范围为全县各辖区、行业系统所有出租厂房,突出整治重点镇(街道)和村级集体土地、厂房出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资产出租从事居住、生产经营活动的,特色产业集聚园区涉及出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群租厂房。11月30日前为全面排摸阶段;12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验收巩固阶段。

  11月16日,海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集租赁双方负责人召开了群租厂房专项整治动员会,要求企业以对自己负责、对职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照相关规定、标准逐条排查隐患并限期整改到位。

  为确保整治效果,根据安全生产评估及隐患严重程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对承租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红、黄、绿”三色预警常态化监管。同时,根据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对企业的预警级别实行升级、降级,实现动态监管。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涉及易燃易爆、可燃粉尘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承租的厂房是否属危房,是否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搭建等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等属于否决项,对存在任一否决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纳入红色监管范围,未经整改验收合格的,坚决不得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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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群租厂房
下“重药”
2016-11-30 浙江日报2016-11-3000007 2 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