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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时评

岂能让“老赖”逍遥法外

  杜绝“老赖”逍遥法外,需各方共同发力,愿所有人行动起来。“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是我们必须做好的事。

岂能让“老赖”逍遥法外

吕苏娟

  因在朋友圈晒旅行照,杭州一对“老赖”夫妻行踪暴露被警察抓获,随后房屋被查封并拍卖。人们纷纷质疑,为什么“老赖”能出国?为什么法院迟迟不查封财产?

  早在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启动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并于2005年8月底完成了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信社的联网运行。2014年,银行就已将这对“老赖”夫妻告上法院,本该在2015年4月15日之前履行法院判决,但“老赖”夫妻一直拒不执行。“老赖”夫妻因此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但这并未对其造成困扰。原因是银行征信系统至今还未建立“黑名单”,且信用记录只与银行贷款等挂钩,并未与其他社会福利挂钩,影响力、约束力、震慑力都不如想象的大。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诸如限制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限制住宿星级宾馆等高消费、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各种限定,但因其与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界定不同,难以实现联合惩处,就给“老赖”们留下了逍遥法外的空间。尽管各部门出台“红黑榜”进行曝光、各地通过立法形式约束、威慑等,但因为信息不共享、惩戒不重叠,“老赖”们总能找到逃避的方式。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可为何“老赖”依旧安然自处?针对“老赖”夫妻拒不还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在电话被拒接后,就未再有进一步行动,这才有了之后的晒朋友圈,银行再次申请,法院制作司法拘留意见书,申请公安配合,查封房屋并进行拍卖等戏剧化的情节。试想一下,如果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就第一时间拘留“老赖”夫妻,并按照司法程序做好后续工作,就不会有“老赖”夫妻的哥本哈根之旅,“老赖”夫妻的二次抵押贷款、在滨江法院的借款纠纷,也都能得到及早解决。

  杜绝“老赖”逍遥法外,需各方共同发力。银行加快“黑名单”建设,及时公布信息,与相关政府机构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法院加强执行查控能力,破解执行“老大难”,将法律真正落到实处、落到细处,让“老赖”不敢赖、赖不掉,发挥出法律的最大威力;政府加快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完善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将失信与教育、医疗、福利等各方挂钩,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是我们必须做好的事。愿所有人行动起来,让“老赖”不再能如此轻易逍遥。


浙江日报 时评 00015 岂能让“老赖”逍遥法外 2016-11-30 浙江日报2016-11-3000014;浙江日报2016-11-3000012 2 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