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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理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收购的宸熙电气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本金余额为30000000元,暂计至2014年12月31日的利息为2054747.40元。本户债权由抵押人胡海杰、高玲丽所有的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东方润园1幢1单元1202室房产,抵押人胡海杰、高玲丽所有的位于杭州市江干区白云大厦2幢1303、1304室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保证人浙江策友电气有限公司、胡海杰、高玲丽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分公司已于2016年7月14日在《浙江日报》刊登本户债权的公开竞价处置公告,处置公告期内有一名投资人有意向参与竞价,该投资人已向我分公司提交公开竞价书面意向书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现我分公司按规定补登本次公开竞价公告,公告有效期自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2月2日,有意向者可在本次公告有效期内提交书面意向书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若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我分公司拟将本户债权协议转让给现有意向投资人。

  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 (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发布的债权处置公告中查询详情。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公告期内还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根据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16年11月16日依法转让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单位:元

债务人本金余额(截至

2016年11月1日)欠息(暂计算至

2015年8月20日)担保人温州市海洋

印务有限公司31365693.503136580.16保证人:浙江森林实业有限公司、苍南县龙港金兴丝网印刷有限公司、黄开群;抵押人:温州市海洋印务有限公司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2.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电话:(0571)87836723、1367651607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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