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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要闻

义务教育阶段禁止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

修法对民办教育
影响几何

  据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 胡浩 王思北 刘奕湛) 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7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在义务教育阶段禁止“营利民办”。此外,法律还对教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等作了规定。这些新规将给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带来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部分民办教育从业者和专家。

  民办学校能营利吗?

  可自主选择营利性和非营利性

  【法律】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

  【背景】按照2003年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虽然可以获得“合理回报”,但这一所得仍属奖励性质,而非资本利润。

  【点评】“我们投入资金和精力,自然希望获得相应回报。但以前非营利的限制使我们不得不想办法打‘擦边球’。现在赋予民办学校合法的‘经营性’地位,不仅有助于消除监管真空,也让我们不用费劲遮掩,可以尽心尽力地为学员提供服务。”一位少儿英语培训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

  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介绍,对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进行分类管理,从法律上破解了困扰民办教育发展的学校法人属性不清、财产归属不明、支持措施难以落实等等这些瓶颈问题。这就扩展了民办教育发展的空间,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发展形式,也有利于政府加大扶持的力度,来落实差别化的扶持政策,促进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这两类民办学校各安其位、健康发展。

  营利性民办校有什么限制?

  禁入义务教育

  【法律】修改后的法律明确: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背景】目前我国已经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营利性的,即使是收取较高学费的民办中小学也不是营利性的。

  【点评】朱之文认为,义务教育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是国家强制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了其不适合由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来实施,否则就有可能影响义务教育政府责任的落实,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甚至会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并不是限制义务教育阶段由民办学校提供有特色、多样化的教育服务。现有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根据各地的具体办法来确定收费标准,保持自己的办学特色,只要符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律要求,都可以继续举办。

  已经开办的民办校何去何从?

  有过渡期

  【法律】对于已经开办的民办学校,修改后的法律规定了过渡期:本决定公布前设立的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根据依照本决定修改后的学校章程继续办学……

  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当进行财务清算,依法明确财产权属,并缴纳相关税费,重新登记,继续办学。

  【背景】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6.27万所;招生1636.68万人,比上年增加72.83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4570.42万人,比上年增加268.52万人。

  【点评】江苏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封留才认为,这一规定是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框架下的具体的制度设计,让举办者根据办学初衷和办学实力进行发展性、退出性选择,不仅符合“市场规律”,而且严格遵循了教育规律,有利于我国民办教育早日步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修改后的法律将过渡期的结算方式、财产清理方式说得很清楚,这样使民办学校心里有底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政策实施以后,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好过渡政策的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刚说。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5 修法对民办教育
影响几何
2016-11-08 浙江日报2016-11-0800006 2 2016年11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