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高等法院裁定“脱欧”需经议会批准
英国“脱欧”陷宪法危机
新华社专电 英国高等法院3日裁定,政府正式启动“脱欧”程序需经议会批准。这一裁决被认为是对英国政府的沉重打击,势必影响首相特雷莎·梅力推的既定“脱欧”进程。
一些英国媒体评论,英国高院这一“重磅”裁决不仅扇了政府耳光,还触发了一场“重大宪法危机”。甚至有人怀疑,让“留欧”派议员主导的议会批准“脱欧”程序,理论上存在英国民众公投决定遭实质性阻挠的可能。
缘由:程序还是政争
英国首相特雷莎·梅10月初宣布英国将于明年3月底之前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正式开启“脱欧”程序。部分英国议员提出质疑,认为政府启动“脱欧”需事先得到议会授权。
这些议员主张,“脱欧”意味着英国民众的相应权利会被剥夺,而涉及到民众权利的事务必须经过议会批准。
特雷莎·梅先前指责主张议会“脱欧”主导权的议员试图通过司法程序阻挠“脱欧”,称“他们正利用拖延手段来毁掉它(‘脱欧’进程)”。
英国高院10月开始受理“脱欧”程序诉讼案,同意就政府是否可以无需议会批准即启动“脱欧”程序进行裁决。这一案例也被视作英国“整整一代人所能见到的最重要宪法问题”。
英国高院3名法官3日就此作出裁决,认定英国政府没有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的权力。
首席法官约翰·托马斯说:“英国宪法的最根本原则就是议会权力至高无上,可以确立或者废除其选择的任何法律。”
英国政府对高院裁决表示“失望”,称将上诉至最高法院。根据程序,英国最高法院定于12月5日至8日举行听证会,届时将就政府上诉作最终裁决。
反应:观点对立严重
英国高院作出裁决后,“脱欧”派人士反应强烈,认为民意遭到“背叛”,甚至指责法官有政治化倾向,呼吁其辞职。
英国独立党资深议员苏珊娜·埃文斯说:“这些激进法官怎么可以企图颠覆民意?这是在夺权和破坏民主,我们该行使权力解雇他们了。”
主张“脱欧”的“退出就是退出”组织负责人理查德·泰斯认为,在民众已经公投决定“脱欧”的情况下,高院的裁决显得“不光彩”。
希望英国尽早启动“脱欧”进程的欧盟领导人对裁决感到困惑,警告英国不要在“脱欧”问题上进一步拖延时间。
影响:“脱欧”会否夭折
一些分析师认为,尽管最终裁决还有待最高法院作出,但高院的裁决已经让“脱欧”局面更加复杂化,可能进一步加深“留欧”派和“脱欧”派的对立,还给英国带来了一场无法回避、且尚难看到简单出路的“宪法危机”。
媒体总结出这样一个微妙局面:英国民众在公投中以52%对48%的结果决定“脱欧”,主张“留欧”的特雷莎·梅出任首相并依据公投决定推进“脱欧”进程,而高院裁定政府启动“脱欧”程序需经议会批准;在英国议会中,大多数议员个人持“留欧”立场,但他们所代表的选民在投票中多数持“脱欧”立场。
一些人不禁产生疑问:如果英国政府上诉失败,议会在审议启动“脱欧”程序时是否会阻挠甚至中止这一进程?英国媒体认为,这种可能性理论上存在,但不大可能成为现实。
英国《卫报》解读,如果需要表决,尚不清楚议员们会投什么票,这些人的抉择可能关系到英国宪法体系的运作根本。他们要么根据选民意愿投票,要么根据自己的理性判断、从国家利益大局出发投下与选民意愿不同的票,然后由选民决定自己是否能在下次选举中幸存下来。以工党为例,70%议席所代表的选民倾向于“脱欧”,议员如果投下反对票或者弃权票都是某种程度上的“选情自杀”。
前景:首相如何拆招
《每日邮报》报道,即使上诉失败,特雷莎·梅仍有可能根据自己先前设定的时间表正式启动“脱欧”程序。
一般而言,议会通过或者修改一项法律要走下议院和上议院程序,耗时数月。鉴于高院裁决在“经过议会批准”措辞上没有具体解释,这就给政府和议会留下了操作空间。
此外,政府还可以援引先例,以法院裁决为由要求启动“紧急”程序,推动议会快速表决“脱欧”进程。
最后,也被外界视作“核武选项”的方案是,首相特雷莎·梅宣布提前举行议会选举,让议席面临民意“大考”,而后再推进启动“脱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