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诚信驱散
失信的乌云
吕苏娟
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政府、企业、个人要强化信息共享机制,做好信用风险预警和评估,筑牢高销量背后的高质量之堤。
用诚信驱散
失信的乌云
吕苏娟
近日,国家信息中心将1.98万家电商列入黑名单,对电商行业的诚信建设敲响了警钟。接下来,国家信息中心还计划将这些黑名单推送到各个部门、各个地区及第三方征信机构并定期更新,供社会各界参考使用。这不仅将进一步规范电商行业的发展,还将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更为扎实的基础。
电商正在改变人们的消费和生活方式。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0.8万亿元人民币,网络购物者总数达到4.1亿,线上渠道的消费总额占私人消费的15%。这意味着我国每三个人中就有近一个人是网购用户,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加。但与巨大市场潜力相对的,却是有些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电商诚信面临挑战。
11月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指出,要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做好,离不开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发力。
政府要完善制度、法律建设,做好“管理者”。首先,要建立健全电商行业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电商质量管理标准。对照标准,各个相关管理部门要明确各自具体的管理职责,并一一执行到位。其次,建立产品全过程质量追踪管理系统,实现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记录。使用“互联网+”手段,在每个产品中加入二维码,记录产品资料、生产日期、质检员、销售去向等各类信息,做到实时可查。再次,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旦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追责,并对事件涉及的各方进行严厉打击,形成人人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企业要加强自纠自查,做好“把关人”。一方面,生产商要做好源头把控,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不达标的产品要及时淘汰。另一方面,第三方的电商平台要做好对企业和商品的把关,对于纳入国家信用黑名单的电商企业和相关单位检测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要及时清退;对其他未曝出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做好提前预防,绷紧企业的质量安全之“弦”。电商企业只有自身做到诚信,才能助力整个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走向完善。
个人要强化消费维权意识。现实中,很多消费者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电商行业的不诚信行为。为此,面对“假货”“次货”,一方面消费者要积极主动与商家沟通,并做好前期取证调查工作,若无法达成和解,要及时向电商平台和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另一方面,一旦发现商家存在大量造假售假行为,要敢于打假,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如此,才能在全社会营造起“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浙江作为电商大省,杭州更被誉为“电商之都”。在“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即将来临之际,政府、企业、个人要积极联动,共同签署信用承诺,强化信息共享机制,做好信用风险预警和评估,健全电商全流程信用体系,筑牢高销量背后的高质量之堤,让人们网上购物真正消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