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浙报制图:顾光帼
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行动时间:
2016年9月底正式启动,力争3年左右时间完成。
整治对象:
以乡镇政府(包括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办事处)驻地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兼顾驻地行政村(居委会)的行政区域范围和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目前初步统计全省约有1000多个。
整治重点:
“一加强三整治”——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主要解决“脏”的问题,指整治城镇秩序,主要解决“乱”的问题,整治乡容镇貌,主要解决“差”的问题。
五大意义: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重中之重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举措
提升城乡发展质量的关键环节
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平台
六大目标:
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服务功能持续增强
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城镇面貌大为改观
乡风民风更加文明 社会公认度不断提升
阶段成果:
使小城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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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制图:顾光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