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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要闻

  国务院自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确定为全国“扶贫日”,今年是全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世界减贫日。“扶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低收入群众的特殊关爱和对扶贫开发的高度重视,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最美现象多、道德风尚好的文明高地——浙江,体现得淋漓尽致:党政机关、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城市医院、各类企业、发达市县等,大力开展扶贫重点村的结对帮扶,2015年省一级就落实和引进帮扶资金11.6亿元;慈善总会、青少年基金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和民营企业私募公益基金等,大力开展村企结对、教育救助、医疗帮扶等公益活动,每年帮扶资金数十亿元……一串串数字、一个个活动的背后,涌动着浙江社会各界爱的潮流,凝聚着浙江爱心人士爱的力量,闪烁着“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浙江精神。

  浙江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在全国率先打赢了脱贫攻坚战,但相对贫困现象长期存在,减缓相对贫困的扶贫将伴随现代化的全过程。我省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仍不到全省农民人均年收入的45%,有患慢性病、大病或体弱多病成员的家庭占1/3以上,缺资金、缺劳力、缺能力比较普遍。全省还有5000个扶贫重点村,其中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帮助扶贫对象加快增收、加快发展,既是各级政府的应尽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

  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扶贫济困,我们义不容辞;共建和谐,我们责无旁贷。在“10·17”全国扶贫日来临之际,我们再次向全社会发出倡议,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伸出您的援助之手,奉献您的一片爱心,积极参与到“扶贫日”活动中来,慷慨解囊,合力扶贫!我们相信,涓涓细流定将汇成浩浩江河,您的善举一定能为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增添希望,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

  有意捐赠者可与省指定的受赠机构“浙江省扶贫基金会”取得联系(账号:1202024509014444549,开户行:杭州工商银行曙光路支行,联系电话:0571-87051840)。我们将根据您的定向用途或省定用途,把公募资金和捐赠物资及时用到扶贫开发中去,并及时在浙江扶贫信息网(http://www.zjfp.gov.cn)和微信平台上公布。我们也将督促受赠机构加强公募资金和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接受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扶贫日——期待您的参与!

  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

  扶贫济困奉献爱心,共建共享你我同行

  ——全国“扶贫日”倡议书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6 2016-10-17 浙江日报2016-10-1700007;浙江日报2016-10-1700006;浙江日报2016-10-1700008 2 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