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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时评

身份证保护还需百姓参与

  未来,只有“党委引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方能真正构筑“全面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身份证保护还需百姓参与

蒋 妥

  近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该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它与银行卡一般无二,由于涉及公民隐私,其重要性远高于银行卡,但它的安全性却在某些情况下比银行卡脆弱得多,且身份证一旦丢失被他人冒用,失主面临的损失可能远远大于丢掉几张银行卡。

  近年来,因身份证丢失引发的各类案例屡见报端。特别是长期以来层出不穷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身份证冒用亦有极大关联,由于丢失后的身份证无法做到挂失即失效,不少犯罪分子抓住这一“漏洞”,作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并以此逃避执法部门的追踪。此次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上线并联网核查,将有效杜绝丢失身份证被冒用的可能性,并从某种层面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案件的发生。

  诚然,我们可以预见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压缩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操作空间的效果,但也必须正视个人身份证保护意识匮乏也是相关案件频发的一大因素。现实中,一些百姓因为对方给了一点小钱就将身份证借给他人。毋庸讳言,对于这样主动送上身份证的情形,即使有再先进的系统和再完善的机制,大抵也是徒劳无功吧。

  值得注意的是,要做到身份证丢失无忧,信息系统只是千里之行的第一步。除此之外还需要其他各方进一步努力。特别是对于个人来说,必须加强身份证安全保管意识,决不能贪图蝇头小利而向犯罪分子拱手送上自己的身份证,当自己丢失或被盗身份证之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挂失,以便相关信息能及时输入系统。

  此外,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的推出还是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一大表征,也是政府管理进步的重要表达。如前文所述的社会现象光靠政府不可能彻底解决,必须把社会个体汇聚而成的整体作为真正的共同主体来对待。只有“党委引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方能真正构筑“全面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如今,围绕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护,政府的管理责任已然落实,作为社会个体,我们又何不积极参与呢?


浙江日报 时评 00004 身份证保护还需百姓参与 2016-10-10 浙江日报2016-10-1000017;浙江日报2016-10-1000015 2 2016年10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