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平台
强化法治思维
陈华兴 胡丽娟
“三改一拆”是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坚持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领域,以及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全社会法治思维、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各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它既是一项执法大检查,又是一次普法大行动,更是一个提升全社会法治思维的浙江方案。
实施立法先行,坚持法律至上的思维。在“三改一拆”开展之初,浙江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并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省政府同步制定《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各地市根据法律法规,立足当地实际,制订了相关配套政策和分类处置办法,做到有法可依。在“三改一拆”中,始终坚持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严格执法,不让任何被拆改对象所属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由此解决了一大批违法违规的“老大难”问题,极大捍卫了法律权威。广大人民群众也在“三改一拆”实践中得到了体验和锻炼,逐步实现了尊法守法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加强依法行政,坚持法律程序的思维。“三改一拆”始终坚持依法开展工作,做到拆违的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措施手段合法,确保拆得于法有据,它本质上是对《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执法大检查,是对《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和分类处置办法的执法大行动。在“三改一拆”具体实践中,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逐步进行拆除和改造,强化了全社会的法律程序意识。《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明确了违法建筑拆除的执法程序,对违法建筑的强拆条件、救济途径、拆除依据和拆除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为此,浙江开展“三改一拆”依法行政的培训学习和分类指导,对市、县从事“三改一拆”工作的基层人员开展了多批培训。
践行公平公正,坚持法律平等的思维。“三改一拆”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许有法外特权,不因被拆对象所属者的权力背景、人情背景、宗教背景、金钱背景的不同而有区别对待,可谓“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一个原则贯穿到底”,绝不“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拆出了公平,改出了正义。许多地方还对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政供养人员的违法建筑现行拆除,大大强化了全社会公平公正的法治思维。
实行违法必究,坚持法律责任的思维。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思维倒逼全社会推崇严格执法和普遍守法意识。在“三改一拆”过程中,违法建筑一律拆除,违法行为一律追求相应责任,有力斩除了相关违法行为的利益链条和滋生土壤,刹住了违建之风,全社会树立起坚持法律责任的思维,既有助于地方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又有助于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尊法守法。
【作者单位: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