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旭明请求
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8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旭明请求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旭明请求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