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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理论

谱写依法治安新篇章

  8月1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正式施行了,这一10年来首次修订的《条例》,承载着“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使命追求,在我省贯彻落实安全发展观念、推进依法治安新征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条例》从审议通过到施行,时间紧、修订内容多,故加强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牢记红线意识,增强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主动性。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条例》修订过程中,始终秉持安全发展观念、牢记红线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从立法理念和原则上较好地落实了“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标追求。

  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连续12年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但也要看到,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之弦必须时刻绷紧,不能有丝毫侥幸,不能有丝毫疏漏。

  准确把握内容,提高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精准度。统览新《条例》全文,“细、实、新、长、严”五方面特色亮点明显。

  细化量化增强操作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耳熟能详,但具体怎样才算落实到位,没有具体细化。《条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三个必须”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条例》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厘清了综合监管、直接监管、行业监管的关系,有利于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培训考试、隐患排查治理量化标准,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具体化、数字化。

  求实体现浙江特色。《条例》充分体现了“管用、实用”要求,上位法已有的规定不重复,专项法规已明确的要求不统括,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体现浙江特色。为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缓解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面临的任务重、人手少等现实难题,《条例》赋予基层监督检查权,规定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开发区(园区)等要制定实施年度检查计划;针对我省船舶修造与拆解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问题,《条例》对该类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在将个体工商户明确列为《条例》适用对象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创新彰显改革成效。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我省近年来寻求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难题的探索,有利于推动实现政府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已取得初步成效,并被列入今年中央深化改革重点的工作内容之一,《条例》对此作了专门规定。此外,《条例》首次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等作了衔接和明确。

  合力构建长效机制。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聚焦难点重点和薄弱环节,《条例》专门列条细化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监管措施、建立联合检查机制等,协作构建港口危险物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强化危险化学品从生产、经营、储存到使用、废弃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条例》明确建立上下联通、横向共享的全省统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消除信息孤岛,明确信息录入、核实、维护主体,推进信息共用共享,实现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督管理。

  严格树立法规权威。《条例》修订坚持“重典治安”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成本。《条例》对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大幅度提高罚款数额,增加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实行单位、个人“双罚制”,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可作出行政处罚。针对基层反映较多的部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条例》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相关行政执法提供了完备的法律依据。

  积极行动起来,掀起宣传贯彻实施《条例》新热潮。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为《条例》施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执法环境。

  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营造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快形成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共治机制。

  采取清单制管理方式抓《条例》实施。结合《安全生产法》规定、认真解读《条例》相关内容,及时明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职责清单、安全监管工作权力清单,做到照单履职尽责、失职照单追责。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实现上下无缝对接,强化横向分工协作,有效杜绝安全监管漏洞、盲区。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维护《条例》权威性;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执法计划、明确执法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过程及结果,让每一件安全执法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注重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实效。

  【作者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浙江日报 理论 00015 谱写依法治安新篇章 2016-08-15 1845647 2 2016年08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