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绍市国土告字
[2016]6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6年8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袍江新区汽车城9-1号、袍江新区G7-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建筑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袍江新区 汽车城9-1号 | 东至桑港路,南至丁港横路,西至空地,北至汽车城9-2号地块 | 6167 | 商业(只限于汽车4S店) | 40年 | 6167~ 7400.4 | 1.0~1.2 | 35%~60% | ≥15% | 1146 | 229.2 |
袍江新区 G7-4号 | 东至东江河,南至群贤路,西至鸿滨路,北至东江河 | 36801 | 住商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44161.2~ 51521.4 | 1.2~1.4 | ≤35% | ≥30% | 11500 | 2300 |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申请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上述地块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在报名期限内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不足三人,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本次出让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当场宣布。
四、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国土告字[2016]6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9日的工作时间内,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0号国土窗口(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获取上述资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交纳保证金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9日下午4时前的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0号国土窗口。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下午4时。
六、如该地块报名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该地块在2016年8月30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人可持规定的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0号国土窗口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若转为挂牌出让,我局将于当日在《浙江日报》、《绍兴日报》、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ztb.gov.cn)、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td.sx.gov.cn)上公告。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下午4时。
挂牌报价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9日下午3时的工作时间内。
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挂牌报价地点:报价截止日上午11时30分前,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616室);报价截止日下午2时30分起,调整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当天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土地出让价款:袍江新区汽车城9-1号地块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应全部缴清,其中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袍江新区G7-4号地块在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应全部缴清,其中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
3.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受让人需与袍江管委会签订进区落户协议,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土地成交价的5%,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袍江国土分局:鲁女士 电话:(0575)88031606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周女士 电话:(0575)88024297、88207190
绍兴市规划局袍江规划分局:董先生 电话:(0575)88030658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账号:090000146633760001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10日
袍江新区汽车城9-1号地块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