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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要闻

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
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四名被告当庭认罪忏悔

  据新华社天津8月5日电 8月2日至5日,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先后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周世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石根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翟岩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勾洪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忏悔、服从判决,不上诉。

  在最后陈述时,4名被告人均表示,接受检察机关对自己的全部指控,自己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庭审是公正的,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以及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并表示深深的忏悔。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周世锋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因对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体制不满,逐渐产生对抗、颠覆国家政权思想,2011年以来多次在网上网下发表言论,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一国两制基本国策,煽动对抗国家政权;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网罗并指使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炒作热点案事件、抹黑司法机关、攻击国家司法体制、煽动仇视国家政权;参加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活动。被告人胡石根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人员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积极培养其颠覆国家政权理念的代言人和行动力量;参加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活动,伙同他人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策略、方法和手段;煽动、指使他人炒作热点事件。被告人翟岩民受胡石根影响逐渐产生颠覆国家政权思想,2012年以来多次利用信息网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组织、指挥、利用职业访民,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等,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炒作热点案事件,攻击国家司法体制,利用舆论煽动仇视国家政权,参加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活动。被告人勾洪国受胡石根影响逐渐形成颠覆国家政权的图谋;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参加颠覆国家政权的理论和方法培训;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职业访民、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等,通过炒作热点案件,制造舆论煽动仇视国家政权;组织、召集、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活动。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等人共同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提出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5 四名被告当庭认罪忏悔 2016-08-06 1827088 2 2016年08月06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