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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理论

唤醒责任意识
激发担当精神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紧密结合湖州实际,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

  深刻学习领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内容,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务实管用,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坚定决心。我们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等形式,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清醒认识肩负的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强化责任担当。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敢于较真碰硬、狠抓制度落实,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要求,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从市委常委会做起,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层层压实责任。《问责条例》明确规定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我们要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对照《问责条例》的明确要求,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把《问责条例》执行情况列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进一步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确保《问责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真正使管党治党更严更紧。

  加大问责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使问责严起来,才能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6个方面失职失责的情形,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就要进行严肃问责。我们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按照《问责条例》具体规定的问责情形,紧盯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要把中央精神与湖州实际紧密联系起来,紧紧抓住典型问题,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通过问责追责,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作者为湖州市委书记】


浙江日报 理论 00015 唤醒责任意识
激发担当精神
2016-08-03 浙江日报2016-08-0300006 2 2016年08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