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问责促负责
以担当促实干
徐立毅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锐利武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问责促负责,以担当促实干,为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深化“八八战略”在温州的生动实践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问责有威,关键要强化政治担当
《问责条例》立起了制度、严明了规矩、划清了界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时时敬畏、处处遵守的重要法规,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过去,各级党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执纪问责工作。但是,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干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不甚用心、不求作为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中央颁布《问责条例》,为破解党员干部问责难题提供了制度依据,是整治“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的重要法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精神实质,自觉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以高度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执行,坚决破除“老好人”思想,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问责有方,关键要落实具体管用的机制
《问责条例》是党内问责制度的顶层设计,我们要准确把握问责的实施主体、对象、情形和方式方法,结合本地实际深化细化具体化,形成一套管用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谁来问、问谁责、问什么、怎么问”的问题。去年以来,市委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制定出台了《治理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16种需要问责的具体情形,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不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不称职、不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形成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今后,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领导责任,以“眼里容不得沙子”的态度,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问责必严。
问责有效,关键要促进干部尽责用心干事
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强化问责,是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不是为问责而问责,根本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有为。我们要把强化问责与激励尽责结合起来,引导各级干部争当实干家,把精力集中在想干事上,把本领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推动经济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要严格把握问责与改革创新“容错免责”的适用界限,既要利剑高悬、铁面问责,也要注意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凝聚起敢担当、善破难、有作为的正能量。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贯穿于换届工作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导向亮出来、立起来,奋力开辟温州改革发展的新境界。
【作者为温州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