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时评

快递员应得到尊重

  当一个劳动者作为消费者出现时,理应懂得尊重那些为你提供服务的人。

快递员应得到尊重

张 韬

  近日,一段小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一名顺丰快递小哥被6名男子围殴。视频中,快递员蹲在地上,满脸是血,毫无还手之力,周围站了6名男子对其进行踢打。

  就在几个月前,有一位顺丰快递小哥因为不小心刮擦车子,而被车主连扇耳光,有人却讨论到底是谁碰了谁的车。难道人们开车发生刮擦,不是联系交警进行处理,而是下车扇耳光?彼时之耳光与今日之围殴,起因不同却有着同样扭曲的逻辑。

  我们身边,每天都能遇到很多快递员。当我们大多数人在办公室吹空调的时候,快递员只能靠上门收送件来感受瞬间的清凉。更多时候,他们都奔走于炎炎烈日之下。高温容易引发疾病,或造成身体亚健康,他们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能选择。生活的压力,让他们没有条件、没有渠道作出改变。

  抽在快递小哥脸上一记记响亮的耳光,其实是抽在那些自诩为“文明”的人的脸上。类似的丑剧再次上演,是莫大的警示。快递小哥所代表的那个群体,无论是叫一线劳动者,还是普通服务人员、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他们其实都早有特定的画像。

  有人习惯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认为服务行业入门门槛低,受委屈也是应该。这种“老爷”心态,说轻了是不尊重他人,说重了就是封建思想的一个变种。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能以工作的技术含量论英雄。如果有人觉得为如此低技术含量的事情花钱不值当,大可以自己动手,去商场里购买,或去物流点自取。但却没有丝毫理由,通过贬低服务提供者的人格尊严来满足自己对于服务产品的“不屑”或“不值”心理。

  如果没有强买强卖,那么当人们选择消费一种服务时,购买的仅仅是这种服务产品本身,而非服务提供者的人格尊严。如果有任何关于产品的异议,消费者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去申诉维权,但绝没有权利对服务提供者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人身伤害。无论是何种方式的劳动,人们都希望自己付出的劳动得到他人尊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一个劳动者作为消费者出现时,理应懂得尊重那些为你提供服务的人。


浙江日报 时评 00005 快递员应得到尊重 2016-08-01 浙江日报2016-08-0100013;1812660 2 2016年08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