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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时评

豪车岂能公用

  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狠抓作风建设,公车改革越来越深入,购置和使用越来越规范。作风建设高歌猛进,但基层和国企这两个领域,依然是值得防范和加以规制的重中之重。

豪车岂能公用

王玉宝

  7月27日晚10时,苍南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苍南发布”一则消息,引人关注。

  在《关于“奥迪Q7豪华公务车惊现苍南街头”网络舆情的有关情况通报》中,“苍南发布”称,日前有网友传播“苍南交运集团Q7公务车与路虎发生刮擦”的消息,引发媒体关注,经调查核实,该Q7公务车为苍南长途汽车运输总公司于2008年接受金华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奖励所得,排量为3.6升,价格为74.98万元。通报指出,苍南交运集团董事长谢作雄长期使用该Q7越野车作为公务用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县纪委常委会已研究决定给予谢作雄严重警告处分。

  自这辆奥迪Q7于7月22日,因一场普通刮擦事故被眼尖的网友挂上网络以来,一直惹人关注。应该说,苍南官方在短短数日,迅速行动,调查核实,给出真相,毫不护短,掷地有声地对主要责任人给出严重警告的处分,这充分显示了当地对群众监督的高度重视,以及整饬干部不良作风的雷厉风行。相信,如此雷霆出击,亦必给那些隐藏于暗处的不正之风以强大震慑。

  平心而论,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狠抓作风建设,公车改革越来越深入,购置和使用越来越规范。最起码,敢于公然招摇过市的豪华公车几乎快要“灭绝”。但是,也正因为此,当网友将此事公诸网络时,也就更加容易引起质疑。这就提示我们,虽然我们的作风建设高歌猛进,但基层和国企这两个领域,依然是值得防范和加以规制的重中之重。因为,一则基层“山高皇帝远”,一些规章制度须严防落实不到“最后一公里”;二则国有企业的职务消费,往往以其企业经营需要的种种“外衣”和规章制度的缺失,更容易落入监管之外。

  一家县级交运公司的董事长,使用Q7越野车作为“座驾”有多离谱?以2011年《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为例,“企业主要负责人配备排气量2.5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38万元以内的轿车”。另外,《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国企负责人12条禁令中,就包括不准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接受企业捐赠的座驾,这岂非另一种转嫁职务消费?更何况,全国各地乃至温州市自己的公车改革方案都明确规定,“不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

  如何规范国有企业的公车使用和配置,惟有期待公车改革向纵深推进。当前,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已经完成,各省党政机关车改也已启动。今年2月17日公布的《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更标志着央企公车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但更广范围的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的国有企业车改,还有待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像温州,实际上其市属国有企业的车改早在2011年就已经开始。但此次涉事的苍南长运并非市属国企,不在改革范围。

  规范国企运营管理,不止在公车改革这一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企高管的职务消费,都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规范。当前,仍然有一些国企的铺张浪费之风值得警惕。苍南的Q7公车之所以敢于大摇大摆开上街头,不能说与背后的这种习惯性的风气无关。惟有将制度的规范,更加有力地延伸到国企领域,才能彻底改变这种风气。


浙江日报 时评 00012 豪车岂能公用 2016-07-29 浙江日报2016-07-2900008;浙江日报2016-07-2900010 2 2016年07月29日 星期五